宫内早孕通过定期产检、生活方式指导、终止妊娠等方法治疗。

1.定期产检
确诊宫内早孕后应纳入产前检查体系,按照孕期产检规范进行系列检查,包括孕早期的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等基础检查,以及孕中期的唐氏筛查、超声大排畸等检查,监测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2.生活方式指导
建议孕妇保持合理饮食,保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适当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剧烈运动;戒烟戒酒,远离有毒有害物质;保持心情舒畅,避免焦虑、紧张等不良情绪。
3.终止妊娠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日、年龄<40岁的健康孕妇,且无药物流产禁忌证(如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等)。药物流产是通过服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需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大出血等紧急情况。
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的孕妇,终止妊娠前需充分评估基础疾病控制情况,选择对基础疾病影响较小的终止妊娠方式,并在术中术后加强对基础疾病的监测和管理;继续妊娠的孕妇需密切监测基础疾病和胎儿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