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的分期主要包括代偿期1期、代偿期2期、失代偿期3期、失代偿期4期、失代偿期5期等。

1、代偿期1期
此阶段肝脏功能尚可维持基本需求,患者可能无明显症状或仅有轻度乏力、食欲减退。1a期无显著门静脉高压、静脉曲张及腹水;1b期存在显著门静脉高压,但无消化道静脉曲张。肝脏影像学检查可见形态改变,但未出现严重并发症。
2、代偿期2期
门静脉高压进一步发展,出现消化道静脉曲张,但尚未发生破裂出血或腹水。患者可能伴随脾脏轻度肿大、血小板减少等表现。此阶段需密切监测静脉曲张程度,预防性使用降低门脉压力的药物,必要时行内镜下套扎术。
3、失代偿期3期
肝脏功能明显受损,出现腹水但无消化道静脉曲张出血。患者可能伴有腹胀、下肢水肿等症状,实验室检查显示白蛋白降低、凝血功能异常。治疗以限制钠盐摄入、联合使用利尿剂为主,同时补充人血白蛋白改善低蛋白血症。
4、失代偿期4期
门静脉高压并发症全面显现,包括反复腹水、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或肝性脑病。患者可能出现黄疸、凝血功能障碍、意识模糊等严重症状。此阶段需住院治疗,通过内镜止血、腹腔穿刺放液、乳果糖调节肠道菌群等措施控制病情。
5、失代偿期5期
进入终末期,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如顽固性腹水、肝肾综合征、脓毒症等。患者生存期显著缩短,常需考虑肝移植。治疗以姑息支持为主,包括营养支持、疼痛管理、预防感染等,重点改善生活质量。
肝硬化患者需定期复查肝功能、腹部超声及胃镜,严格遵循低盐低脂饮食,避免粗糙食物以防静脉曲张破裂。出现呕血、黑便、意识改变或腹胀加重时,应立即就医。早期干预可延缓病情进展,终末期患者需积极评估肝移植指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