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致短暂大脑功能障碍的慢性疾病,症状表现多样,包括全面性发作(含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失神发作)、部分性发作(含单纯部分性发作的部分运动性发作、体觉性发作或特殊感觉性发作及复杂部分性发作)、癫痫持续状态(癫痫连续发作间意识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超30分钟未停,可致严重并发症),不同类型发作有不同表现及诱发因素和好发人群需关注及采取相应措施。
癫痫是一种由于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慢性疾病,其症状表现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全面性发作:
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这是较常见的类型之一。发作时患者先出现全身骨骼肌持续收缩,表现为意识丧失,跌倒在地,双眼上翻或凝视,牙关紧闭,随后出现全身肌肉有节律的抽动,持续数分钟后抽搐逐渐停止,患者可进入昏睡状态,醒来后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这种发作在任何年龄均可发生,儿童及青少年相对多见,其诱发因素可能与疲劳、睡眠不足、饮酒等有关。对于儿童患者,由于其神经系统发育尚不完善,在发热等情况下更易诱发此类发作,需要特别关注儿童的体温变化及神经系统状态。
失神发作(小发作):多见于儿童和少年期,没有先兆。患者突然发生短暂的意识丧失,正在进行的活动中断,双眼茫然凝视,呼之不应,可伴有简单的自动性动作,如双眼上翻、手中持物坠落等,一般持续数秒至十余秒后发作停止,继续原来的活动,但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失神发作可频繁发作,每天可达数次至数十次不等,其发作往往与大脑的异常放电集中在特定脑区有关,对于儿童患者,需要早期诊断和干预,以避免影响其学习和神经系统发育。
部分性发作:
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意识清楚,可分为多种亚型。
部分运动性发作:表现为身体某一局部的不自主抽动,常见于一侧眼睑、口角、手指或足趾等部位,也可从局部开始,按大脑皮质运动区的分布顺序逐渐扩展,如从手指逐渐扩展到手腕、前臂、上臂等,称为杰克逊发作。这种发作一般不影响意识,但如果放电扩展至对侧脑部,可导致全身性发作。在不同年龄人群中均可发生,对于老年患者,需要注意是否存在脑部血管病变等基础疾病诱发部分运动性发作。
体觉性发作或特殊感觉性发作:体觉性发作常表现为身体感觉异常,如麻木感、针刺感等,可发生在身体的某一部位;特殊感觉性发作可表现为视觉、听觉、嗅觉等方面的异常,如闪光、幻听、闻到特殊气味等。例如视觉性发作可出现简单的光幻觉或复杂的景象幻觉等,这些症状的出现与大脑相应感觉区的异常放电有关,不同年龄患者的诱发因素可能不同,如年轻患者可能与先天性脑发育异常等有关,老年患者可能与脑部退行性病变等有关。
复杂部分性发作:主要特征是有意识障碍,发作时患者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减退,可出现精神症状和自动症。精神症状包括情感异常(如恐惧、焦虑等)、认知障碍(如记忆障碍、错觉等);自动症表现为无意识的动作,如反复咀嚼、吞咽、舔唇、搓手、摸索等,也可出现游走、奔跑等无目的的行为。这种发作多见于颞叶癫痫,在成年人中较为常见,其发作往往与颞叶的异常放电相关,对于有脑部肿瘤、海马硬化等基础疾病的患者更易发生,需要结合患者的病史、影像学检查等综合判断。
癫痫持续状态:这是一种严重的癫痫发作类型,指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尚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未自行停止。患者可出现全身抽搐、意识障碍进行性加重等表现,如不及时处理,可导致脑水肿、呼吸循环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危及生命。任何年龄均可发生癫痫持续状态,儿童和老年人相对更易出现,儿童可能因高热、电解质紊乱等诱发,老年人可能因脑部血管意外、颅内感染等诱发,需要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如迅速控制发作、维持生命体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