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分为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有先兆期、强直期、阵挛期,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少年无先兆表现为突然意识丧失等,单纯部分性发作包括部分运动性和部分感觉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有先兆、意识障碍与自动症,癫痫持续状态是癫痫连续发作间意识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超三十分钟未自停有全身性或部分性等表现且是神经内科急症不同年龄应对有别。
一、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一)先兆期
部分患者在发作前有先兆,可为躯体感觉性(如肢体麻木、刺痛等)、视觉性(如闪光、黑矇等)、听觉性(如耳鸣等)、嗅觉性(如闻到特殊气味等)、味觉性(如口中有异味等)、情绪性(如恐惧等),先兆持续时间短暂,数秒左右。不同年龄患者先兆表现可能因大脑发育等因素有差异,儿童可能表述不清晰,但也可能有类似躯体感觉或简单视觉等先兆表现。
(二)强直期
患者突然意识丧失,跌倒在地,全身骨骼肌持续性收缩。表现为眼球上翻,喉部痉挛发出叫声,口先强张而后紧闭,颈部和躯干先屈曲而后反张,上肢屈曲,下肢伸直,持续10-20秒后进入阵挛期。不同年龄人群在强直期的表现基本类似,但儿童可能因肌肉力量等因素与成人有一定差异,比如儿童肌肉力量相对较弱,但发作时同样会出现身体的强直收缩表现。
(三)阵挛期
全身肌肉交替性收缩与松弛,呈一张一弛交替抽动,阵挛频率逐渐减慢,松弛时间逐渐延长,持续30-60秒或更长时间后发作停止。此期患者面色发绀,唾液和汗液分泌增多,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病理反射阳性等。
二、失神发作(小发作)
多见于儿童和少年,没有先兆。典型表现为突然发生和突然终止的意识丧失,正在进行的活动中断,双眼凝视,呼之不应,可伴有简单的自动性动作,如擦鼻、咀嚼、吞咽等,或伴有失张力如手中持物坠落,一般持续5-10秒后意识恢复,继续原来的活动,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不同年龄儿童失神发作表现基本相似,但儿童在发作时可能更易被周围人发现其活动中断等表现,因为儿童此时往往正在进行相对简单的活动,如玩耍、上课等。
三、单纯部分性发作
(一)部分运动性发作
表现为身体某一局部的不自主抽动,多见于一侧眼睑、口角、手指或足趾,也可涉及一侧面部或肢体。发作时意识清楚,如为局限性运动发作持续时间较长(数秒至数分钟),有时发作后可出现暂时性肢体瘫痪,称为Todd麻痹,儿童和成人都可发生,但儿童发生Todd麻痹后恢复相对较快,可能与儿童神经系统恢复能力较强有关。
(二)部分感觉性发作
躯体感觉性发作表现为肢体麻木感和针刺感,多发生在口角、舌、手指或足趾等部位;视觉性发作表现为简单的光、色等视觉症状;听觉性发作表现为简单的耳鸣等;嗅觉性发作表现为闻到不愉快的气味;味觉性发作表现为口中有特殊味道;眩晕性发作表现为眩晕感等。不同年龄患者部分感觉性发作的具体表现类似,但儿童可能对一些感觉的表述不如成人准确,需要通过观察其行为等判断。
四、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
(一)先兆
患者可出现各种先兆,如情感先兆(恐惧、焦虑等)、认知先兆(似曾相识、陌生感等)、错觉先兆(视物变大或变小、听声变强或变弱等)等。
(二)意识障碍与自动症
发作时患者意识模糊,有不协调的无目的动作,如反复咂嘴、咀嚼、舔舌、摸索、拍手、解衣扣、重复无目的的运动或外出游走等,发作持续数分钟至数小时,发作后不能回忆。不同年龄患者复杂部分性发作的自动症表现可能因年龄导致的认知等差异有所不同,儿童的自动症可能相对简单,且发作后恢复意识的时间可能与年龄相关,一般儿童恢复相对较快,但仍需专业判断。
五、癫痫持续状态
是指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尚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未自行停止。表现为全身性或部分性癫痫发作持续状态,全身性癫痫持续状态可出现全身抽搐、意识障碍等严重表现,部分性癫痫持续状态可出现局部肢体持续抽搐等表现。癫痫持续状态是神经内科急症,无论儿童还是成人都可发生,且病情危急,需要及时处理,不同年龄患者在癫痫持续状态下的表现可能因身体机能等因素有不同应对措施,如儿童在癫痫持续状态时更需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等,因为儿童身体代偿能力相对有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