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血热可治好,需早期诊断及时规范治疗。不同类型出血热治疗原则有差异,肾综合征出血热分发热、低血压休克、少尿、多尿、恢复期等期别治疗,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早期卧床、物理降温等。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有不同注意事项,总之早期发现诊断并规范治疗多数患者可康复。
一、治疗原则
1.肾综合征出血热
发热期:需卧床休息,给予高热量、高维生素、易消化的饮食。针对发热,可采用物理降温等非药物干预措施(如体温不太高时,利用湿毛巾擦拭额头、颈部等部位帮助散热),如果出现明显中毒症状,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等药物,但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同时要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根据患者的出入量等情况调整补液量和补液成分。
低血压休克期:积极补充血容量,常用的液体有平衡盐液、葡萄糖盐水等。根据血压等情况调整补液速度和补液量,以迅速纠正休克状态。
少尿期:要注意稳定内环境,限制入液量,一般遵循“量出为入,宁少勿多”的原则。防治肾衰竭及其并发症,如出现高钾血症,可采用葡萄糖酸钙静注、葡萄糖加胰岛素静滴等方法降低血钾;若出现尿毒症,可考虑血液透析等肾脏替代治疗方法。
多尿期:注意补充水分和电解质,根据患者尿量情况调整补液量和种类,逐渐减少补液量。
恢复期:加强营养,适当休息,逐渐恢复体力。
2.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早期应卧床休息,避免劳累。对于发热患者,同样先采用物理降温等非药物干预措施,若体温较高且一般情况较差,可在严密监测下考虑合理使用退热药物,但需注意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禁忌。同时要密切监测患者的血小板等指标变化,防治出血等并发症。对于病情较重的患者,可能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等进行治疗,如部分研究表明一些抗病毒药物可能对相关病毒有一定抑制作用,但具体使用需严格遵循临床指南。
二、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
儿童患出血热时病情变化可能较迅速,需要更加密切地监测生命体征,包括体温、心率、呼吸、血压等。在补液方面要严格控制补液速度和补液量,因为儿童的心肺功能等发育尚未完全成熟,过快过多补液可能导致心肺负担加重。在药物使用上,要避免使用不适合儿童的药物,尽量选择儿童适用的给药方式和药物剂型。例如在退热时,儿童一般优先选择物理降温,当需要使用药物退热时,要选择儿童专用的退热药物,并严格按照儿童的体重等计算用药剂量等,但具体剂量计算等专业内容需由医生根据患儿情况精准判断,家长不可自行随意给药。
2.老年人
老年人患出血热时,往往合并有其他基础疾病的可能性较大,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在治疗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对基础疾病的监测和管理。例如在补液时,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心脏功能,防止因补液过多过快引发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在药物使用方面,要考虑到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的情况,某些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可能会受到影响,需要调整药物剂量或选择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同时,老年人的病情观察要更加细致,因为老年人对疾病的反应可能不典型,要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进行处理。
3.孕妇
孕妇患出血热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治疗时需要充分考虑胎儿的安全。在选择治疗药物和治疗措施时,要权衡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例如在退热时,物理降温可能是相对更安全的方式;在使用药物治疗时,要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同时要密切监测胎儿的情况,如通过超声等检查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胎心等情况,根据孕妇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总之,出血热只要能够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并采取规范的治疗措施,多数患者是可以治好的,但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如年龄、基础健康状况等进行个体化的精准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