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的自愈时间通常为1-3个月,具体恢复周期与肺部损伤程度、个体健康状况及治疗干预密切相关。

轻度放射性肺炎患者若未继发感染,肺部炎症可能在1个月内逐渐吸收,症状如咳嗽、低热等明显缓解,此时以观察和休息为主。中度损伤者恢复期可能延长至2-3个月,需结合氧疗、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控制炎症,并定期复查胸部CT监测肺纤维化进展。若患者存在慢性肺病或接受过高剂量放疗,肺组织修复能力下降,完全恢复可能需要3个月以上,甚至遗留轻度肺功能下降,表现为运动耐力降低。
治疗期间需严格戒烟、避免呼吸道感染,保持室内空气湿润,饮食增加优质蛋白和维生素摄入。若出现黄脓痰、持续高热或血氧饱和度低于93%,提示可能合并细菌感染,需立即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