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是甲状腺腺体自身产生甲状腺激素过多致甲状腺毒症的临床综合征,病因有Graves病等,临床表现包括代谢亢进等多方面,诊断靠甲状腺功能等检查,治疗有抗甲状腺药物等方法,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甲亢各有不同治疗特点及注意事项。
病因
Graves病:是甲亢最常见的病因,约占80%。它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机体免疫系统产生了针对甲状腺细胞TSH受体的抗体(TSH受体刺激性抗体),该抗体可刺激甲状腺细胞增生并分泌过多甲状腺激素。
多结节性毒性甲状腺肿:多发生于既往有甲状腺结节病史的人群,甲状腺内的结节部分细胞功能自主,不受垂体TSH的精细调节,从而自主分泌过多甲状腺激素。
甲状腺自主高功能腺瘤:甲状腺组织中存在单个或多个自主分泌功能亢进的腺瘤,腺瘤细胞自主性地合成和分泌甲状腺激素,不受正常的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调控。
临床表现
代谢亢进相关表现:患者怕热多汗、皮肤潮湿、食欲亢进但体重减轻,还可能出现心悸、手抖、大便次数增多等。例如,由于基础代谢率增高,即使在安静状态下也会感觉燥热,食量增大但体重因为消耗过多而下降;心悸是因为甲状腺激素过多导致心脏收缩力增强、心率加快。
甲状腺肿大:多呈弥漫性、对称性肿大,质地中等,无压痛,可触及震颤并闻及血管杂音。Graves病患者的甲状腺肿大具有一定特征,肿大程度可因人而异。
眼征:包括单纯性突眼和浸润性突眼。单纯性突眼主要与交感神经兴奋有关,表现为轻度眼球突出、眼裂增宽、瞬目减少等;浸润性突眼与眶后组织的自身免疫炎症有关,患者有明显的眼部不适,如眼内异物感、胀痛、畏光、流泪、复视、视力下降等,严重者可导致角膜溃疡、全眼球炎甚至失明。
其他系统表现:在神经系统,患者易激动、烦躁失眠;在心血管系统,可出现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等;在骨骼系统,部分患者可能出现骨质疏松等。
诊断
甲状腺功能检查:血清甲状腺激素(TT、TT、FT、FT)升高,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这是诊断甲亢的主要实验室指标。因为甲状腺激素增多会负反馈抑制垂体分泌TSH,所以TSH降低往往出现得比甲状腺激素升高更早。
甲状腺自身抗体检测:Graves病患者血清中可检测到TSH受体刺激性抗体等自身抗体,有助于明确病因和诊断。
甲状腺超声检查:可了解甲状腺的大小、形态、结构,有无结节等情况,辅助诊断甲亢的病因。例如,Graves病患者甲状腺超声可能显示腺体回声不均匀等表现。
甲状腺核素扫描:对于鉴别甲状腺自主高功能腺瘤等有价值,自主高功能腺瘤表现为结节部位放射性浓聚,而周围甲状腺组织摄碘功能被抑制。
治疗
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常用药物有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等,通过抑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活性,减少甲状腺激素合成。但药物治疗疗程较长,一般需要1.5-2年,且复发率较高。
放射性碘治疗:利用放射性碘被甲状腺摄取后释放β射线破坏甲状腺组织,减少甲状腺激素分泌。适用于药物治疗复发、甲状腺肿大明显等情况,但要注意可能导致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并发症,尤其对于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需谨慎考虑。
手术治疗:适用于甲状腺肿大显著,有压迫症状,或怀疑甲状腺恶性肿瘤等情况。手术切除部分甲状腺组织,减少甲状腺激素的产生。
特殊人群情况
儿童甲亢:儿童甲亢多为Graves病,治疗上需谨慎选择方法。抗甲状腺药物是常用的初始治疗方法,但要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如血常规、肝功能等变化。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放射性碘治疗一般不首选,手术治疗需严格掌握适应证。
孕妇甲亢:孕妇甲亢的治疗既要考虑控制甲亢,又要尽量减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抗甲状腺药物可选择丙硫氧嘧啶,因为甲巯咪唑可能有致胎儿皮肤发育不良等风险。在妊娠不同时期,药物剂量需要调整,同时要密切监测母亲甲状腺功能和胎儿的发育情况。
老年甲亢:老年甲亢患者症状往往不典型,可能以心悸、乏力、淡漠等为主要表现。治疗时多倾向于选择抗甲状腺药物,因为放射性碘治疗和手术治疗对于老年患者风险相对较高。同时,要注意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可能减退,用药时需监测肝肾功能等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