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到分娩的检查次数和项目因孕妇个体情况而异,孕期产检一般分为孕早期(妊娠未达14周,至少检查1次,孕68周初检确定妊娠状态等)、孕中期(妊娠第1427周,检查34次,有NT检查、唐氏筛查等多项检查)、孕晚期(妊娠第28周及以后,检查56次,检查频率增加)三个阶段,分娩前还需全面检查评估身体状况和判断分娩时机与方式;特殊人群如高龄孕妇、有慢性疾病的孕妇、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多胎妊娠孕妇需更密切监测或增加检查项目,孕妇应按医生建议定期产检以保障自身和胎儿健康。
一、孕期产检次数及时间安排
1.孕早期(妊娠未达14周):通常至少检查1次。在确认怀孕后,一般在孕68周进行第一次产检,主要目的是确定妊娠状态,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了解胚胎发育情况,同时评估孕妇的基本健康状况,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传染病筛查等基础检查项目。对于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不良孕产史或家族遗传病史的孕妇,可能需要增加检查项目和次数,以便早期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2.孕中期(妊娠第1427周):一般需要检查34次。孕1113周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带厚度,用于早期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孕1520周进行唐氏筛查,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的风险;对于唐筛高风险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孕妇,可能需要进一步进行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确诊检查。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即大排畸,全面观察胎儿的解剖结构,排查胎儿是否存在结构畸形。孕2428周进行糖耐量试验,筛查孕妇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3.孕晚期(妊娠第28周及以后):检查频率会增加,一般需要检查56次。孕2836周,每2周进行一次产检,主要检查项目包括孕妇的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位、胎心监护等,了解孕妇和胎儿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妊娠期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生长受限等。孕37周后,每周进行一次产检,此时除了常规检查外,还需要进行超声检查评估胎儿大小、胎位、羊水情况等,为分娩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
二、分娩前检查
分娩前通常还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血型复查、心电图等,评估孕妇的身体状况能否耐受分娩过程。同时,进行产科检查,了解宫颈成熟度、胎儿先露部下降情况等,判断分娩的时机和方式。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高龄孕妇(年龄≥35岁):由于高龄孕妇发生妊娠期并发症和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增加,在孕期需要更加密切的监测。除了常规的产检项目外,可能需要增加更多的检查,如早孕期的绒毛穿刺或中孕期的羊水穿刺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孕晚期可能需要更频繁的超声检查和胎心监护,以及时发现胎儿窘迫等情况。
2.有慢性疾病的孕妇:如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的孕妇,在孕期需要与相关专科医生密切合作,进行多学科管理。除了常规产检外,需要增加对慢性疾病的监测和评估,如高血压孕妇需要更频繁地测量血压,调整降压药物;糖尿病孕妇需要严格控制血糖,增加血糖监测次数和糖化血红蛋白检查等。
3.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如既往有自然流产、早产、胎儿畸形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孕期需要加强检查。可能需要在早孕期进行更多的内分泌检查和免疫相关检查,排查可能的病因。孕中晚期需要更密切地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必要时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等特殊检查。
4.多胎妊娠孕妇:多胎妊娠孕妇发生妊娠期并发症的风险明显高于单胎妊娠,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早产等。在孕期需要增加产检次数,更频繁地进行超声检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胎位变化和羊水情况等。同时,需要加强营养支持和心理关怀,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总之,怀孕到分娩的检查次数和项目会根据孕妇的个体情况有所不同。孕妇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定期进行产检,以确保自身和胎儿的健康,顺利度过孕期和分娩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