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一般可以怀孕,但需在病情稳定期且经过专业评估后进行。怀孕前的关键准备为病情评估、药物调整、多学科协作。

1.病情评估
需确认疾病处于低活动度或缓解期,持续6个月以上无重要脏器(如肾脏、心脏、肺)受累。通过抗双链DNA抗体、补体C3/C4、红细胞沉降率(ESR)等指标监测病情稳定性。
2.药物调整
妊娠前3个月需停用可能致畸的药物,如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环磷酰胺等。硫酸羟氯喹、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mg/d)和硫唑嘌呤在妊娠期相对安全,但需严格遵医嘱使用。
3.多学科协作
风湿免疫科与妇产科需共同评估患者的心血管功能、肾功能及抗磷脂抗体状态。若存在抗磷脂综合征,需制定抗凝治疗方案以降低血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