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营养不良分度标准从体重低下、生长迟缓、消瘦三方面划分,体重低下型分轻、中、重度,分别对应体重低于同年龄性别人群值均值减不同标准差及相应表现;生长迟缓型分轻、中、重度,对应身高低于同年龄性别人群值均值减不同标准差及相关表现;消瘦型分轻、中、重度,对应体重低于同身高性别人群值均值减不同标准差及相应表现,评估需综合多因素,特殊人群评估更谨慎。
一、体重低下型营养不良的分度标准
(一)轻度
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2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均值减3个标准差,此阶段儿童一般精神状态等尚可,皮下脂肪厚度等有一定程度减少,多与喂养不足或疾病等因素导致营养摄入相对不足有关,在婴幼儿群体中较为常见,需关注其日常饮食摄入情况及是否存在影响营养吸收的基础疾病等。
(二)中度
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3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均值减4个标准差,此时儿童可能出现精神欠佳、皮肤干燥、肌肉松弛等表现,营养状况进一步恶化,多是长期营养摄入不足或营养吸收障碍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需要及时评估并采取营养干预措施来改善其营养状态。
(三)重度
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4个标准差以下,儿童会有明显的精神萎靡、极度消瘦、皮下脂肪几乎消失、肌张力低下等严重表现,常伴有重要脏器功能损害等情况,多由严重的营养不良性疾病、长期慢性消耗性疾病等导致,需立即进行综合的营养支持等医疗干预。
二、生长迟缓型营养不良的分度标准
(一)轻度
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2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均值减3个标准差,该类儿童可能身高增长落后,但其他系统功能相对影响不是特别严重,可能与长期慢性营养缺乏、内分泌等因素影响生长发育有关,需要监测其身高增长趋势及相关内分泌指标等情况。
(二)中度
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3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均值减4个标准差,儿童身高落后更为明显,同时可能伴有一定程度的发育迟缓表现,如骨骼发育等方面与正常儿童有较明显差距,多是长期营养不足合并其他影响生长发育因素所致,需全面评估其生长发育相关因素并进行针对性干预。
(三)重度
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4个标准差以下,儿童身高严重落后,常伴有多种生长发育相关的异常表现,如骨骼成熟度明显延迟等,多由严重且长期的营养不良、先天性疾病等导致,对儿童的整体生长发育及未来健康影响较大,需要多学科协作进行综合干预。
三、消瘦型营养不良的分度标准
(一)轻度
体重低于同身高、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2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均值减3个标准差,主要表现为皮下脂肪减少、肌肉轻度萎缩等,可能是短期内营养摄入波动等因素引起,需关注儿童近期饮食及身体状况变化,及时调整营养供给。
(二)中度
体重低于同身高、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3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均值减4个标准差,儿童消瘦表现更为明显,皮下脂肪进一步减少,肌肉萎缩较明显,身体机能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多与较长时间的营养失衡有关,要积极查找原因并进行营养纠正。
(三)重度
体重低于同身高、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均值减4个标准差以下,儿童极度消瘦,皮下脂肪几乎完全消失,肌肉严重萎缩,身体各系统功能严重受影响,常伴有虚弱、抵抗力低下等表现,多由长期严重营养不良或重症疾病等导致,需紧急进行营养支持及相关治疗来挽救儿童健康。
小儿营养不良的分度标准主要从体重低下、生长迟缓、消瘦等不同方面进行划分,在评估时需综合考虑儿童的年龄、性别、饮食情况、病史等多方面因素,以便准确判断营养不良的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对于特殊人群如早产儿等,其营养不良分度标准的判断需更加谨慎,要充分考虑其特殊的生长发育阶段和生理特点来进行合理评估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