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中毒的解决方法包括立即终止接触毒物、清除未吸收毒物、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应用特殊解毒剂等。

一、立即终止接触毒物
若为皮肤接触毒物,应迅速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持续冲洗接触部位至少15-30分钟,以便在一定程度减少毒物继续经皮肤吸收;若毒物经呼吸道吸入,需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通风良好且空气新鲜之处,确保其呼吸通畅,维持正常气体交换。
二、清除未吸收毒物
1.催吐
对于口服毒物不久且患者意识清晰的情况,可让其饮用适量温水,之后刺激咽后壁促使呕吐,但惊厥、昏迷患者以及腐蚀性毒物中毒者严禁催吐,因催吐可能加重病情。
2.洗胃
适用于口服毒物后6小时内且毒物仍存于胃内的情形,需选取合适胃管,注入适宜洗胃液,反复冲洗直至洗出液清亮无味,一般洗胃液总量可根据情况控制在5000-10000ml,但要避免洗胃液灌入过多导致反流误吸。
三、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
1.利尿
通过静脉补液后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增加尿量,加速毒物经尿液排出,但要密切监测水电解质平衡,防止出现水电解质紊乱。
2.血液净化
包括血液透析、血液灌流等,对于重度药物中毒且常规治疗效果不佳者适用,例如某些镇静催眠药、抗癫痫药中毒时,血液净化可快速清除体内毒物。
四、应用特殊解毒剂
依据中毒药物种类选用相应解毒剂,比如有机磷中毒选用胆碱酯酶复活剂(碘解磷定等)及抗胆碱药(阿托品等),但需严格按照毒物类型及相关诊疗指南精准选用,不可自行随意使用;
若出现呼吸抑制需进行机械通气维持呼吸,血压下降时给予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稳定,保障重要脏器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