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斜视的发生有先天性和后天性因素。先天性因素包括遗传因素(家族斜视病史致后代易患及特定基因变异影响眼部结构)和眼部发育异常(胎儿期眼部肌肉、神经等结构发育异常,受母体孕期环境等因素影响);后天性因素有视觉功能发育不完善(儿童单眼视力低下或双眼单视功能问题致斜视)、眼部疾病(屈光不正破坏调节集合平衡、眼部外伤致眼外肌功能运动异常、神经系统疾病影响神经传导)、全身疾病(脑部病变及代谢性疾病累及眼部神经)、不良用眼习惯(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及偏头视物等致眼外肌平衡打破)。
一、先天性因素
(一)遗传因素
部分眼睛斜视具有遗传倾向,如果家族中有斜视的病史,那么后代发生斜视的概率可能会增加。研究表明,某些特定的基因变异可能与斜视的发生相关,遗传因素通过影响眼部肌肉的发育、神经支配等方面,导致眼睛的眼位异常。例如,一些常染色体显性或隐性遗传的方式可能传递斜视的易感性。
(二)眼部发育异常
在胎儿发育时期,眼部的肌肉、神经等结构发育出现异常。比如,眼外肌的数量、附着点位置等发生变异,会影响眼球的正常运动平衡,从而引发斜视。这种发育异常可能是由于胚胎期的环境因素、母体的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如母体在妊娠早期感染某些病毒、接触有害物质等,都可能干扰胎儿眼部结构的正常发育。
二、后天性因素
(一)视觉功能发育不完善
在儿童时期,尤其是婴幼儿阶段,视觉系统还处于发育阶段。如果存在单眼视力低下,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散光等,导致该眼不能清晰视物,大脑就会逐渐抑制该眼的视觉传入,从而引起斜视。例如,一个孩子患有高度远视,双眼视力不平衡,长期使用视力好的眼睛,而视力差的眼睛得不到有效的视觉刺激,就可能出现斜视。另外,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不全或紊乱,也会使双眼不能协调运动而发生斜视。
(二)眼部疾病
1.屈光不正:严重的屈光不正,如近视、远视、散光度数过高,会破坏眼的调节与集合功能之间的平衡。例如,远视眼患者为了看清物体需要更多的调节,同时会伴随过度的集合,长期如此容易引发内斜视;而近视眼患者看近时调节减少,集合也相应减少,可能导致外斜视。
2.眼部外伤:眼部受到外伤,如眼眶骨折、眼外肌损伤等,会直接影响眼外肌的正常功能和眼球的运动,从而导致斜视。例如,眼眶骨折可能会使眼外肌嵌顿,限制眼球的运动,进而引起斜视。
3.神经系统疾病:一些神经系统的病变也可能导致斜视,如颅脑肿瘤、脑出血、脑梗死等,影响了支配眼外肌的神经传导,使得眼外肌的运动失去协调,引发斜视。例如,脑干病变可能会影响眼外肌的神经核团或神经纤维,导致眼球运动障碍和斜视。
(三)全身疾病
某些全身疾病也可能与斜视的发生有关。例如,脑部病变除了上述神经系统疾病外,像脑炎、脑膜炎等疾病,炎症累及眼部神经相关区域,会影响眼外肌的正常功能。此外,一些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长期血糖控制不佳可能会引起神经病变,累及眼部神经,从而导致斜视等眼部并发症。
(四)不良用眼习惯
长期的不良用眼习惯也可能诱发斜视。比如,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如过度使用电子产品、阅读姿势不正确等,会使眼睛的调节和集合功能失调。儿童如果长期处于这样的用眼环境中,眼外肌的平衡容易被打破,逐渐发展为斜视。另外,长期偏头视物等异常的用眼姿势,也会影响双眼的协调运动,增加斜视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