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可按偏斜方向分为水平性(内斜视、外斜视)和垂直性(上斜视);按发病机制分为共同性斜视(与双眼视功能等因素有关)和非共同性斜视(由眼外肌或其支配神经病变引起);按眼球运动受累情况分为单眼性斜视(一只眼总注视另一只眼偏斜)和交替性斜视(两眼可交替作为注视眼和偏斜眼),不同类型斜视有不同特点及相应治疗要点。
一、按斜视的偏斜方向分类
1.水平性斜视
内斜视:是指眼球向鼻侧偏斜的斜视。婴幼儿型内斜视多在出生6个月内发病,可能与调节因素、解剖因素等有关;后天性内斜视可因全身疾病、眼部疾病等引起。对于儿童内斜视,需要密切关注其视力发育情况,因为长期内斜视可能影响立体视等高级视觉功能的发育。在不同年龄段的儿童中,内斜视的表现和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婴儿期内斜视可能需要早期进行屈光检查,若存在屈光不正需及时矫正。
外斜视:是眼球向颞侧偏斜的斜视。共同性外斜视较为常见,发病年龄可在幼儿期至成年期。外斜视可能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加重,对于外斜视的儿童,要注意观察其双眼视功能的变化,部分外斜视可能需要通过手术等方式矫正,以避免双眼视功能进一步受损。成年人外斜视可能影响外观和双眼单视功能,需要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
2.垂直性斜视
上斜视:表现为眼球向上方偏斜的斜视。垂直性斜视往往比水平性斜视更复杂,可能涉及到眼外肌的垂直运动功能异常等问题。对于上斜视的患者,无论是儿童还是成人,都需要进行详细的眼外肌功能检查等,以明确病因和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例如,一些先天性上斜视可能需要早期手术干预,而后天性上斜视可能需要先排查是否有神经系统等方面的疾病。
二、按斜视的发病机制分类
1.共同性斜视
这类斜视在各个方向注视时,偏斜角度基本相等。其发病机制目前认为与双眼视功能发育不完善、屈光不正、融合功能障碍等因素有关。在儿童中,很多共同性斜视是由于屈光不正引起的,如远视眼的儿童,由于过度使用调节,容易引起内斜视。对于共同性斜视的儿童,首先要进行屈光检查,如有屈光不正应及时佩戴合适的眼镜矫正屈光不正,部分患儿通过矫正屈光不正后斜视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若矫正后斜视仍存在则可能需要手术治疗。成年人共同性斜视可能与眼部外伤、全身疾病等有关,治疗上需要根据具体病因和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式。
2.非共同性斜视
又称麻痹性斜视,是由于眼外肌或其支配神经发生病变导致的斜视。常见病因有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炎症、肿瘤等。例如,颅脑外伤可能损伤支配眼外肌的神经,引起眼外肌麻痹,导致麻痹性斜视。麻痹性斜视的患者会出现复视等症状,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对于非共同性斜视,首先要积极查找病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如治疗脑血管疾病、抗感染等。在病因治疗的基础上,可使用神经营养药物等促进神经功能恢复,若保守治疗无效且病情稳定后可考虑手术治疗。
三、按眼球运动受累情况分类
1.单眼性斜视
指在交替注视时,总是一只眼注视,另一只眼偏斜。这种斜视可能会导致注视眼的视力发育较好,而偏斜眼的视力发育受到影响,容易形成弱视。对于单眼性斜视的儿童,要尽早发现并治疗,因为弱视的治疗有年龄限制,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需要及时进行斜视矫正手术以及弱视训练等,以促进偏斜眼的视力发育和恢复双眼视功能。
2.交替性斜视
是指两眼可交替作为注视眼和偏斜眼的斜视。交替性斜视的双眼视功能相对单眼性斜视可能保留较好一些,但也需要及时处理。同样需要进行详细的眼部检查,评估双眼视功能情况,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如手术矫正等,以恢复双眼的正常位置和视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