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斜视治疗分非手术和手术治疗。非手术包括屈光矫正(伴屈光不正者戴合适眼镜,婴幼儿定期查屈光调度数)和弱视治疗(合并弱视者用遮盖等法,年龄小效果好);手术时机需综合考虑,一般先天性内斜视1-2岁、外斜视据情况定且不超3岁,方式有肌肉减弱、加强及其他术式,术后要眼部护理和定期复查随访,需依患儿具体情况选合适疗法并考虑年龄对效果的影响来改善眼位和视功能。
一、非手术治疗
1.屈光矫正
对于伴有屈光不正的先天性斜视患儿: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屈光检查,如验光等。如果存在远视、近视或散光等屈光不正情况,应及时佩戴合适的眼镜进行矫正。因为屈光不正可能会影响眼位,通过矫正屈光不正,有可能改善斜视情况。例如,对于远视性屈光不正的患儿,佩戴合适的远视眼镜后,眼位可能会有所改善,这是因为远视眼需要过度调节来清晰视物,长期的过度调节可能会导致内斜视,矫正屈光不正后调节因素得到改善,眼位可能恢复正常。
年龄因素影响:婴幼儿的屈光状态处于不断变化中,所以需要定期复查屈光状态,根据屈光变化及时调整眼镜度数。
2.弱视治疗
针对合并弱视的先天性斜视患儿:如果斜视患儿同时存在弱视,需要进行弱视治疗。弱视治疗的方法包括遮盖疗法,即遮盖健眼,强迫使用弱视眼注视,促进弱视眼视力的发育;还有视觉训练等方法。例如,对于单眼斜视合并弱视的患儿,遮盖健眼每天一定时间,让弱视眼得到更多的使用机会,通过刺激弱视眼的视觉发育来提高视力。
年龄对弱视治疗的影响:年龄越小,弱视治疗效果相对越好,因为儿童的视觉系统仍在发育阶段,具有一定的可塑性。所以对于先天性斜视合并弱视的患儿,应尽早发现并进行弱视治疗。
二、手术治疗
1.手术时机选择
一般原则:手术时机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于先天性内斜视,一般建议在患儿1-2岁时进行手术。因为如果内斜视持续存在,可能会影响双眼视功能的发育。而先天性外斜视的手术时机相对可以稍晚一些,但也需要根据斜视的度数、双眼视功能等情况来综合判断。例如,先天性内斜视如果不及时手术,患儿可能会形成单眼注视,导致双眼视功能难以建立。
个体差异影响:不同患儿的情况不同,有些患儿可能斜视度数进展较快,需要更早进行手术;而有些患儿斜视度数相对稳定,可以适当推迟手术,但一般不超过3岁,以免错过双眼视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
2.手术方式选择
肌肉减弱术:包括斜视矫正术中的减弱眼外肌的手术方式,如直肌后徙术等。对于一些斜视度数不是特别大的先天性斜视患儿,可以考虑采用直肌后徙术,通过将肌肉向后移位,减弱肌肉的拉力,从而调整眼位。例如,对于轻度的先天性内斜视,可以通过内直肌后徙术来矫正眼位。
肌肉加强术:如直肌缩短术等。当斜视度数较大时,可能需要采用肌肉加强术。例如,对于先天性外斜视度数较大的患儿,可能需要进行外直肌缩短术来加强外直肌的拉力,从而矫正眼位。
水平肌肉垂直移位术等其他术式:对于一些复杂的先天性斜视,可能需要采用水平肌肉垂直移位术等更复杂的术式。例如,当存在垂直肌肉异常相关的先天性斜视时,可能需要通过水平肌肉垂直移位来调整眼位,以达到更好的矫正效果。
3.术后注意事项
眼部护理:术后需要注意眼部的清洁,避免患儿用手揉眼,防止眼部感染。要按照医生的要求按时使用眼药水等药物。
复查随访:术后需要定期复查,观察眼位恢复情况以及双眼视功能的发育情况。一般术后1周、1个月、3个月等需要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调整治疗方案。例如,术后如果发现眼位仍有偏差,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处理。对于儿童患者,还需要关注其双眼视功能的恢复情况,如立体视等功能的建立情况,以便及时进行相应的训练等干预。
先天性斜视的治疗需要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包括斜视的类型、度数、是否合并屈光不正和弱视等,综合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并且在治疗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患儿的年龄等因素对治疗效果的影响,以最大程度地改善患儿的眼位和视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