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分期主要包括Ⅰ期淋巴瘤、Ⅱ期淋巴瘤、Ⅲ期淋巴瘤、Ⅳ期淋巴瘤等。

1、Ⅰ期淋巴瘤
病变局限于单一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局部受累,如仅累及颈部淋巴结或单一胃部病灶。此阶段患者常无明显症状,肿瘤尚未扩散,治疗以局部放疗或联合化疗为主,早期干预可显著提高治愈率。
2、Ⅱ期淋巴瘤
肿瘤侵犯横膈同侧两个及以上淋巴结区域,或累及单个结外器官及其邻近淋巴结,如左侧腋窝与锁骨上淋巴结同时受累。患者可能出现局部淋巴结肿大,需通过PET-CT等检查明确范围,治疗方案以化疗联合靶向药物为主。
3、Ⅲ期淋巴瘤
病变横跨横膈两侧淋巴结区域,常伴脾脏或局限性结外器官侵犯,如腹部与颈部淋巴结同时受累并脾肿大。此阶段患者可能出现发热、盗汗、体重下降等全身症状,需采用强化疗方案如CHOP联合利妥昔单抗,必要时联合放疗。
4、Ⅳ期淋巴瘤
肿瘤广泛侵犯骨髓、肝脏、肺等结外器官,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如骨髓活检发现淋巴瘤细胞浸润。患者常出现乏力、贫血等恶病质表现,治疗需多药联合化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后与病理类型及治疗反应密切相关。
淋巴瘤分期系统为治疗提供重要依据,但患者个体差异显著。确诊后应尽快完成分期检查,避免自行判断病情。治疗期间需严格遵循医嘱,定期复查血常规及影像学指标,同时保持均衡饮食与适度运动。若出现持续发热、不明原因体重下降或新发淋巴结肿大,需立即就医排查复发或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