癣由皮肤癣菌感染引起,有多种类型及诱因,非药物干预包括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搔抓、注意个人物品单独使用;药物治疗需在医生指导下用抗真菌药;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糖尿病患者有各自注意事项,儿童用温和制剂并观察反应,老年人注意保湿及监测肝肾功能,孕妇谨慎用药,糖尿病患者注重控血糖并关注药物相互作用。
一、明确癣的类型及诱因
癣是由皮肤癣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常见类型有体癣、股癣、手癣、足癣等。其诱因多与直接或间接接触癣病患者、接触被污染的物品,以及自身多汗、免疫力低下等有关。不同类型癣的发病部位有所差异,如体癣常发生于面、颈、躯干等部位;股癣好发于腹股沟部位等。
二、非药物干预措施
(一)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对于患有癣的皮肤部位,要注意清洁。例如,每天用温水清洗长癣的部位,清洗时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肥皂等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刺激。洗完后要及时擦干,尤其是皮肤褶皱处,如腹股沟、指(趾)间等,保持局部干燥,因为潮湿的环境有利于真菌生长繁殖,保持干燥可抑制真菌生长。
不同年龄人群在清洁时需注意:儿童皮肤较为娇嫩,清洗时水温要适宜,一般控制在37℃-40℃左右,动作要轻柔;成年人可根据自身皮肤状况选择合适水温,但也不宜过高或过低;老年人皮肤相对干燥,清洗频率不宜过高,以免过度清洁导致皮肤更干燥,可2-3天清洗一次长癣部位。
(二)避免搔抓
长癣部位往往会伴有瘙痒症状,但一定要避免搔抓。搔抓可能会导致皮肤破损,一方面容易引起继发感染,另一方面会使癣的范围扩大。比如手癣患者搔抓后可能会感染到身体其他部位,引发体癣等。
对于儿童,家长要注意看护,防止儿童不自觉搔抓长癣部位。可以给儿童修剪指甲,减少搔抓时对皮肤的损伤程度。同时,可通过转移儿童注意力等方式缓解其因瘙痒产生的不适,如给儿童讲有趣的故事等。成年人要提高自我控制意识,尽量克制搔抓冲动。
(三)注意个人物品单独使用
长癣患者的个人物品,如毛巾、浴巾、拖鞋等要单独使用,并且要定期进行消毒。例如,毛巾可定期用开水烫洗,然后在阳光下暴晒,拖鞋可定期用消毒液擦拭等。这是因为这些物品可能会沾染真菌,单独使用并消毒可以避免交叉感染,防止癣在家庭内部传播。
不同生活方式人群都应遵循这一原则。比如上班族,要在工作场所准备单独的个人物品;学生要在学校宿舍将个人物品与他人区分开等。对于有基础病史的人群,如糖尿病患者,其免疫力相对较低,更要注意个人物品的单独使用和消毒,因为糖尿病患者皮肤感染后恢复相对较慢,防止交叉感染尤为重要。
三、药物治疗相关(仅提及药物名称)
如果非药物干预效果不佳,可考虑使用抗真菌药物治疗。常见的抗真菌药物有外用的硝酸咪康唑乳膏、酮康唑乳膏等,以及口服的伊曲康唑胶囊等。但药物的使用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医生会根据癣的类型、严重程度以及患者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药物。例如,对于病情较轻的体癣、股癣等,可能首先选择外用抗真菌药物;而对于病情较为严重或外用药物效果不佳的情况,可能会考虑口服抗真菌药物。但在使用任何抗真菌药物时都要严格遵循医生的建议,因为不同药物有其相应的适应证、禁忌证等。比如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使用抗真菌药物需要格外谨慎,医生会综合评估用药风险和收益后再决定是否使用及选择何种药物。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一)儿童
儿童长癣时,由于其皮肤屏障功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护理和治疗上更要谨慎。除了遵循上述非药物干预和药物治疗原则外,要特别注意避免使用刺激性过强的药物。例如,儿童使用外用抗真菌药物时,要选择儿童适用的温和制剂,并且严格按照医生建议的剂量和使用方法使用。同时,家长要密切观察儿童使用药物后的反应,如是否出现皮肤红肿、瘙痒加重等过敏现象,一旦出现要及时就医。
(二)老年人
老年人长癣时,往往伴有机体免疫力下降、皮肤老化等情况。在护理方面,要更加注意皮肤的保湿,因为老年人皮肤干燥,保湿有助于维持皮肤的屏障功能,可选择温和的保湿护肤品。在药物治疗时,要考虑到老年人可能存在肝肾功能减退等情况,使用抗真菌药物时需要密切监测肝肾功能,医生会根据老年人的肝肾功能调整药物剂量。例如,使用伊曲康唑等药物时,要比青壮年患者更加谨慎评估用药风险。
(三)孕妇
孕妇长癣时,用药需格外谨慎,因为某些抗真菌药物可能会对胎儿产生影响。在选择治疗方案时,首先考虑非药物干预措施,如尽量通过保持皮肤清洁干燥等方式控制病情。如果必须使用药物,要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并且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使用。医生会权衡孕妇长癣的病情严重程度和药物对胎儿的潜在风险,选择最安全有效的治疗方式。
(四)糖尿病患者
糖尿病患者长癣时,由于其血糖控制不佳会影响伤口愈合等,增加了感染的风险和治疗难度。这类患者在治疗癣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血糖的控制,因为良好的血糖控制有助于皮肤感染的恢复。同时,在使用抗真菌药物时,要密切关注药物与降糖药物等之间的相互作用,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综合治疗,既要有效治疗癣,又要保障糖尿病病情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