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是血压严重升高伴进行性靶器官损害的综合征,需立即测量血压、评估生命体征及靶器官功能并鉴别诊断;一般处理包括卧床休息、吸氧,静脉用硝普钠等降压,初始降压目标为平均动脉压降幅不超25%,随后渐降;针对不同靶器官损害如高血压脑病、急性左心衰竭有相应处理;特殊人群妊娠期、儿童、老年人有不同注意事项;后续要评估病情、查找病因并随访,指导患者调整生活方式等以稳定血压、减少复发。
一、识别与评估
1.定义与表现
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严重升高(通常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20mmHg)并伴有进行性靶器官损害的综合征,如高血压脑病、急性左心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等,患者可出现头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呼吸困难等相应靶器官受损的表现。不同年龄人群高血压急症表现可能有差异,老年人可能因血管弹性差,血压波动相对更隐匿,但靶器官损害可能更易发生;儿童高血压急症相对少见,多与先天性疾病等有关,表现也需结合具体病因判断。
对于怀疑高血压急症的患者,需立即测量血压,评估生命体征,同时进行相关靶器官功能的检查,如心电图、头颅CT、心脏超声等,以明确是否存在靶器官损害及损害程度。
2.鉴别诊断
需与嗜铬细胞瘤发作、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等继发性高血压急性发作相鉴别,通过测定血尿儿茶酚胺、血醛固酮/肾素比值等相关检查来区分。
二、紧急处理措施
1.一般处理
卧床休息:让患者取平卧位或半卧位,减少活动,避免情绪激动,以降低心脏负担,减少血压进一步波动。对于儿童患者,需保证其安静,避免哭闹等增加血压的因素。
吸氧:有呼吸困难等缺氧表现时,给予吸氧,改善组织缺氧状况。不同年龄患者吸氧流量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儿童要注意吸氧装置的合适性,避免造成不适。
2.血压控制
静脉降压药物选择:常用的有硝普钠,可直接扩张动静脉,降低前后负荷,起效迅速,但需密切监测血压调整剂量;硝酸甘油,主要扩张静脉和选择性扩张冠状动脉与大动脉,对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冠心病的患者较为适用;拉贝洛尔,兼具α和β受体阻滞作用,可用于各种高血压急症,对胎儿影响较小,适用于妊娠期高血压急症等特殊人群。
降压目标:初始阶段(数分钟到1小时内)血压控制的目标为平均动脉压的降低幅度不超过25%,在随后的2-6小时内将血压降至约160/100mmHg左右。如果可耐受,临床情况稳定,在24-48小时逐步降低血压至正常水平。不同人群降压目标需个体化,如老年人收缩压可适当高一些,但一般也不宜低于150mmHg;儿童高血压急症需根据年龄和病情调整降压速度和目标,避免过度降压导致重要脏器灌注不足。
三、针对靶器官损害的处理
1.高血压脑病
降低颅内压:可使用甘露醇等脱水剂,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儿童使用甘露醇需注意剂量和速度,根据体重计算合适剂量,避免引起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
控制抽搐:可选用地西泮等镇静药物控制抽搐发作,用药时要注意儿童的剂量调整及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2.急性左心衰竭
减轻心脏负荷:除使用上述静脉降压药物外,可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等,快速利尿,减轻肺水肿。儿童使用利尿剂要注意电解质平衡,观察尿量变化。
强心治疗:如患者有心力衰竭表现且无禁忌证,可考虑使用洋地黄类药物,但需注意儿童对洋地黄类药物的敏感性和耐受性与成人不同,使用时要谨慎。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妊娠期高血压急症
应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降压药物,如拉贝洛尔等,密切监测胎儿情况,根据孕周和血压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2.儿童高血压急症
要特别注意药物的选择和剂量调整,避免使用可能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药物,降压过程要缓慢平稳,密切监测各项生命体征和脏器功能,加强护理,保证患儿的舒适和安全。
3.老年人高血压急症
由于老年人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冠心病、糖尿病等,在降压时要避免血压下降过快过低,引起重要脏器灌注不足,同时要兼顾基础疾病的治疗和管理,如糖尿病患者要注意血糖的监测和控制等。
五、后续评估与随访
1.病情评估
在血压控制后,继续评估患者靶器官功能恢复情况,如复查心电图、心脏超声、头颅CT等,了解受损脏器的恢复程度。
2.病因查找与随访
积极查找高血压急症的病因,如是否为原发性高血压急剧恶化还是继发性高血压所致,针对病因进行相应处理。然后制定长期随访计划,定期监测血压,指导患者调整生活方式,如低盐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对于有基础疾病的患者要定期复查基础疾病相关指标,确保血压长期稳定控制,减少高血压急症复发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