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原发性病因与遗传、眼部解剖结构异常有关,无其他继发因素,继发性由其他眼部或全身疾病等引起;临床表现上原发性开角型早期无症状、进展后有视野等问题,闭角型急性发作有明显症状、慢性期较轻,继发性依原发疾病有不同表现;眼压及眼部检查中原发性开角型眼压波动、房角开放等,闭角型急性发作眼压高、前房角关闭等,继发性有原发疾病相应改变;治疗上原发性开角型早期药物等,闭角型急性发作紧急降眼压等,继发性针对原发疾病并控眼压,特殊人群治疗有考量。
一、定义与病因差异
原发性青光眼:是一种病因尚未完全明确的青光眼类型,可能与遗传因素、眼部解剖结构异常(如前房角狭窄、晶状体位置异常等)有关,多发生在没有其他眼部或全身疾病继发因素的情况下,是由于眼内房水流出通道逐渐受阻,导致眼压升高而引起的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例如,某些具有青光眼家族遗传史的人群,其发生原发性青光眼的风险相对较高,这与基因层面可能存在的异常有关,眼部解剖结构上的个体差异使得部分人更容易出现房水流出障碍。
继发性青光眼:是由其他眼部疾病(如白内障、葡萄膜炎、视网膜静脉阻塞等)、全身疾病(如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或某些药物、外伤等因素引起的眼压升高。比如,白内障膨胀期时,晶状体体积增大,向前推移,堵塞前房角,引起房水流出受阻,从而继发青光眼;葡萄膜炎时,炎症细胞、纤维蛋白等物质可阻塞房角,导致眼压升高引发继发性青光眼。
二、临床表现差异
原发性青光眼:
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在疾病早期通常没有明显症状,视野缺损往往在病情进展到较严重阶段时才被发现,患者可能逐渐出现视野缺失,影响日常的视物范围,尤其是周边视野。随着病情发展,眼压持续升高可导致视神经萎缩,视力逐渐下降。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表现为突然的视力急剧下降、眼痛、头痛、虹视(看灯光时出现彩色光环)等症状,眼部检查可见角膜水肿、前房浅、瞳孔散大等;慢性期时症状相对较轻,可能有轻度眼胀、视物模糊等,逐渐出现视野缺损。不同年龄段的患者表现可能有所差异,老年人由于眼部调节功能下降等因素,可能对症状的感知和表述不如年轻人清晰,需要更细致的观察。
继发性青光眼:其临床表现取决于原发疾病。例如,由视网膜静脉阻塞引起的继发性青光眼,除了眼压升高相关症状外,还会有视网膜静脉迂曲扩张、视网膜出血等原发病的表现;由糖皮质激素引起的继发性青光眼,可能有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的病史,同时出现眼压升高及眼部相应改变。不同性别在继发性青光眼的表现上可能没有明显特异性差异,但不同生活方式的人群,如长期高盐饮食、用眼过度等人群,可能因基础健康状况不同而影响原发疾病的发生发展,进而影响继发性青光眼的临床表现。
三、眼压及眼部检查差异
眼压:
原发性青光眼: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眼压可表现为波动性升高,在不同时间测量眼压可能有差异;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眼压显著升高,可高达50mmHg以上,而慢性期眼压可能处于中等升高水平。
继发性青光眼:眼压升高程度取决于原发疾病的情况,可能是轻度升高,也可能像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那样显著升高,与原发疾病导致房水流出或生成异常的程度相关。
眼部检查:
原发性青光眼: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房角始终是开放的,但房水流出阻力增加;眼底检查可见视神经杯盘比逐渐增大等视神经损害表现;视野检查可发现典型的青光眼视野缺损,如旁中心暗点、鼻侧阶梯等。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前房角关闭,慢性期前房角可能部分关闭;眼底及视野检查也会有相应的视神经和视野改变。
继发性青光眼:眼部检查除了发现眼压升高外,还能看到原发疾病的相应改变,如白内障患者的晶状体混浊表现、葡萄膜炎患者的虹膜炎症表现(如虹膜充血、KP等)、视网膜静脉阻塞患者的视网膜血管及出血表现等。不同病史的患者,其眼部检查结果会因原发疾病的不同阶段而有所不同,在儿科患者中,由于眼部结构和功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检查时需要更加谨慎和精细操作。
四、治疗原则差异
原发性青光眼:
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早期可通过药物治疗降低眼压,如使用前列腺素类似物、β-受体阻滞剂等;如果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可考虑激光治疗或手术治疗,如小梁切除术等。治疗过程中需要根据患者的眼压控制情况、视神经损害进展等调整治疗方案,不同年龄的患者对治疗的耐受性和反应可能不同,儿童患者在选择治疗方式时需充分考虑其眼部发育情况。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需要紧急降低眼压,可通过药物(如甘露醇快速降低眼压)、激光(如周边虹膜切除术)或手术等方法;缓解期可根据房角开放情况选择激光周边虹膜切开术等预防再次发作,慢性期则根据病情进展选择合适的治疗方式。
继发性青光眼:治疗首先要针对原发疾病进行处理,同时控制眼压。例如,由白内障引起的继发性青光眼,在病情允许时可进行白内障手术,解除晶状体对房角的阻塞从而降低眼压;由葡萄膜炎引起的继发性青光眼,需要同时进行抗炎治疗和降眼压治疗,使用糖皮质激素等抗炎药物以及降眼压药物。对于特殊人群,如妊娠期女性患继发性青光眼时,用药需要更加谨慎,要充分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治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