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死的治疗包括急性期治疗、一般治疗、二级预防和康复治疗,还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急性期可进行静脉溶栓、血管内治疗等;一般治疗包括维持生命体征等;二级预防需控制危险因素、抗血小板或抗凝治疗;康复治疗要早期开展并采用多种训练方法;特殊人群如老年、儿童等有各自治疗注意要点。
一、急性期治疗
1.静脉溶栓:发病4.5小时内符合指征的患者可选用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静脉溶栓,能使血栓溶解,恢复脑血流,改善预后,有大量临床研究证实其有效性,如NINDS研究显示rt-PA溶栓可显著降低患者残疾率等。
2.血管内治疗:对于大血管闭塞导致的脑梗死,发病6-24小时内符合条件的患者可考虑血管内取栓等治疗,多项大型临床研究如DAWN、DEFUSE3等证实了血管内治疗在改善预后方面的显著效果,能使更多患者恢复良好。
3.抗血小板治疗:一般在溶栓24小时后若无禁忌证可使用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药物,抑制血小板聚集,防止血栓进一步形成,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其能降低脑梗死复发风险。
4.控制血压:急性脑梗死患者血压需谨慎管理,一般收缩压>220mmHg或舒张压>120mmHg时可考虑降压,若患者正在进行溶栓等治疗,血压控制需更严格,根据相关指南,需将血压维持在合理范围以避免加重脑损伤或影响治疗效果。
5.血糖管理:高血糖会加重脑梗死损伤,应积极控制血糖,使血糖维持在合适范围,一般目标为7.8-10.0mmol/L,若患者有糖尿病病史等特殊情况,需综合评估调整血糖控制方案。
二、一般治疗
1.维持生命体征:密切监测患者的呼吸、血压、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确保呼吸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等支持,对于有呼吸困难等情况的患者及时处理,以维持内环境稳定。
2.改善脑循环:可使用丁苯酞等药物改善脑循环,增加缺血区的血液供应,多项研究表明丁苯酞能显著改善脑梗死患者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3.脑保护治疗:如依达拉奉等脑保护剂,可清除自由基,减轻脑缺血再灌注损伤,临床研究证实其对脑梗死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能改善患者预后。
三、二级预防
1.控制危险因素
高血压:积极控制血压,一般目标血压为<140/90mmHg,对于合并糖尿病或肾病的患者,血压应控制在<130/80mmHg,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降压药物,如ACEI或ARB类药物等,长期坚持降压治疗。
高血脂:调节血脂,使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水平降至<2.59mmol/L,对于极高危患者可降至<1.8mmol/L,可使用他汀类药物等,同时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糖尿病:严格控制血糖,采用饮食、运动、药物等综合治疗,使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达标,如糖化血红蛋白应控制在<7%,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降糖方案,注意不同年龄段、生活方式及病史患者的个体化差异。
戒烟限酒:吸烟和过量饮酒是脑梗死的危险因素,应劝导患者戒烟,限制饮酒量,男性饮酒量每日酒精量不超过25g,女性不超过15g。
2.抗血小板治疗:对于非心源性脑梗死患者,一般长期口服抗血小板药物,如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如有胃溃疡等病史的患者可能更适合使用氯吡格雷,需权衡出血与血栓形成的风险。
3.抗凝治疗:对于心源性脑梗死等特定情况的患者,可能需要抗凝治疗,如心房颤动导致的脑梗死,需根据患者的CHADS-VASc评分等评估抗凝获益与出血风险,选择合适的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等,并密切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药物相关指标。
四、康复治疗
1.早期康复:在病情稳定后应尽早开始康复治疗,包括肢体功能训练、语言训练、认知训练等。早期康复有助于促进神经功能恢复,减少后遗症的发生,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例如对于年轻患者身体状况较好的可加强康复训练强度,而老年患者则需循序渐进。
2.康复训练方法
肢体功能训练:包括被动运动、主动运动、平衡训练等,通过训练帮助患者恢复肢体的运动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语言训练:对于存在语言障碍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语言训练,如发音训练、理解训练、表达训练等,根据患者语言障碍的类型和程度选择合适的训练方法。
认知训练:针对有认知障碍的患者,进行记忆力、注意力、思维能力等方面的训练,帮助患者改善认知功能。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老年患者:老年脑梗死患者多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在治疗过程中需更加谨慎,如在用药方面需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及对肝肾功能的影响,康复治疗时要注意强度不宜过大,避免过度劳累,同时要加强护理,预防肺炎、压疮等并发症的发生。
2.儿童脑梗死:儿童脑梗死相对少见,但病因复杂,多与先天性血管异常、感染等有关,治疗时需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如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康复治疗要符合儿科安全护理原则,根据儿童的生长发育特点制定个性化方案,密切关注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及神经功能恢复情况。
3.妊娠期脑梗死:妊娠期脑梗死较为罕见,治疗时需综合考虑胎儿和孕妇的情况,在用药选择上要谨慎,避免使用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需多学科协作,如妇产科、神经内科等共同参与,密切监测母婴情况。
4.合并特殊病史患者:对于合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出血性疾病等特殊病史的脑梗死患者,治疗时要充分评估病情,调整治疗方案,例如合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使用药物时需调整药物剂量或选择对肝肾功能影响小的药物,合并出血性疾病的患者在抗栓治疗等方面需权衡利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