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防控需综合环境管理、化学防控、个人防护、特殊人群保护及疫情监测应对措施,包括清除蚊虫孳生地、安装物理屏障、合理使用化学药剂、正确选择驱蚊剂、规避高峰时段、加强孕妇儿童老年人防护、及时监测症状及社区联动防控。
一、环境管理措施
1.1.消除蚊虫孳生地
登革热病毒通过伊蚊(埃及伊蚊或白纹伊蚊)叮咬传播,其幼虫在静止水中繁殖。需彻底清除居住环境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积水容器,包括废弃轮胎、花盆托盘、塑料布覆盖物、饮水机接水盘等。临床研究表明,每周至少清理1次积水可降低蚊虫密度60%~80%。对于无法清除的大型水体(如池塘),可投放苏云金芽孢杆菌以色列变种(Bti)等生物制剂,该制剂对人类及宠物无害,但需每2周补充1次以维持效果。
1.2.物理屏障防护
安装纱窗(纱网孔径≤1.2毫米)和纱门可有效阻隔蚊虫进入室内。研究显示,完整安装纱窗的住宅蚊虫密度比未安装者低75%。夜间睡眠时建议使用蚊帐,尤其是婴幼儿及孕妇群体,需选择经世界卫生组织认证的长效杀虫剂处理蚊帐(LLIN),其防护效果可持续3~5年。户外活动时,优先穿着浅色长袖衣物(覆盖手腕至脚踝),因深色衣物吸热且更易吸引蚊虫。
二、化学防控手段
2.1.空间喷洒
在疫情暴发期间,公共卫生部门可能采用超低容量喷雾(ULV)进行空间灭蚊。常用药物为拟除虫菊酯类(如氯菊酯、溴氰菊酯),其作用机制为干扰蚊虫神经系统,导致麻痹死亡。喷雾作业需在无风或微风条件下(风速<2米/秒)进行,且人员需撤离现场2小时以上。家庭环境建议使用气雾罐(含0.1%~0.5%拟除虫菊酯),每周喷洒1次,重点处理窗帘、家具背面等隐蔽区域。
2.2.滞留喷洒
对建筑物外墙、楼梯间等蚊虫栖息场所,可采用滞留喷洒技术。常用药物为残效期较长的有机磷类(如马拉硫磷)或氨基甲酸酯类(如残杀威),喷洒后药物可在表面形成药膜,持续杀灭接触的蚊虫。喷洒高度建议为1.5~2米(成蚊活动范围),每平方米用药量控制在30~50毫升,避免过量导致环境污染。
三、个人防护策略
3.1.驱蚊剂使用
选择含避蚊胺(DEET,浓度10%~30%)、派卡瑞丁(20%)或柠檬桉油(PMD,浓度30%)的驱蚊剂。DEET防护时长与浓度正相关,30%浓度产品可持续保护6~8小时。儿童使用需注意:2月龄以下禁用任何驱蚊剂;2月龄~12岁儿童优先选择派卡瑞丁或低浓度DEET(≤10%),且每日使用不超过1次。驱蚊剂应涂抹于暴露皮肤(避开眼、口、破损处),户外返回后需用肥皂清洗。
3.2.高峰时段规避
伊蚊活动高峰为日出后1~2小时及日落前2~3小时,此期间应避免户外活动。若必须外出,需加强防护措施(如双层衣物、头部遮盖)。孕妇及免疫力低下人群建议将户外活动时间调整至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
四、特殊人群防护要点
4.1.孕妇与胎儿保护
孕妇感染登革热后发生重症的风险较普通人群高2~3倍,且垂直传播可能导致新生儿登革热。防护需特别注意: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区;居住环境需每日检查纱窗完整性;驱蚊剂选择派卡瑞丁(20%)更安全,避免使用含DEET产品。若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等症状,需立即就医并告知妊娠状态。
4.2.儿童与老年人防护
2岁以下儿童免疫系统未完善,感染后易发展为登革出血热。防护需做到:每日检查儿童衣物是否完整覆盖四肢;玩具及推车需定期清洗(避免积水);驱蚊剂选择物理防护(如蚊帐)为主,化学防护为辅。老年人因基础疾病多,感染后恢复慢,需注意:居住环境温度控制在26~28℃(避免出汗吸引蚊虫);使用助行器时检查轮子是否积水。
五、疫情监测与应对
5.1.症状监测
登革热潜伏期为3~14天,典型症状包括突发高热(39~40℃)、剧烈头痛、眼眶痛、肌肉关节痛(“三痛”)、皮疹及出血倾向(如鼻衄、牙龈出血)。若出现上述症状且14天内有疫区旅行史,需立即隔离并采集血液样本进行NS1抗原检测或RT-PCR核酸检测。
5.2.社区防控
疫情高发期间,社区需开展“翻盆倒罐”行动(每周1次),并建立蚊虫密度监测点(使用诱蚊灯或人诱捕法)。当布雷图指数(BI,即阳性容器数/检查房屋数×100)>5时,需启动应急响应,包括扩大化学防控范围、加强健康宣教等。居民可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实时疫情信息,避免前往BI>20的高风险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