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过缓指静息心率持续低于60次/分钟,诊断需结合个体状态并通过心电图明确。常见原因包括生理性适应(如运动员静息心率低至40~50次/分钟)、睡眠时迷走神经张力增高,以及病理性因素(心脏传导系统病变、甲状腺功能减退、电解质紊乱、药物副作用、结构性心脏病等),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妇风险各异。治疗策略涵盖非药物干预(病因治疗、生活方式调整)、药物治疗(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等提升心率,抗心律失常药谨慎使用)和器械治疗(永久/临时起搏器植入)。特殊人群管理需个体化调整药物剂量、评估起搏器植入时机及胎儿安全性,合并慢性病者需监测伤口愈合及药物副作用。预防与长期随访包括定期监测心电图、识别晕厥前兆、提供心理支持。
一、心动过缓的定义及诊断标准
心动过缓指静息状态下心率持续低于60次/分钟,但需结合个体基础心率及生理状态判断。运动员或长期体力劳动者静息心率可能低于50次/分钟且无症状,属生理性适应;若伴随头晕、乏力、晕厥或胸痛等症状,则需考虑病理性原因。诊断需通过心电图(ECG)或24小时动态心电图(Holter)明确,重点观察心率、节律及传导异常。
二、心动过缓的常见原因
1.生理性因素
1.1.健康人群适应:长期规律运动者(如运动员)心脏效率提高,静息心率可低至40~50次/分钟,无需干预。
1.2.睡眠状态:睡眠时迷走神经张力增高,心率可能短暂降至40次/分钟以下,属正常生理现象。
2.病理性因素
2.1.心脏传导系统病变:窦房结功能障碍(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房室传导阻滞(如二度Ⅱ型、三度阻滞)是常见病因,需通过电生理检查确诊。
2.2.全身性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TSH升高、FT4降低)导致代谢率下降,心率减慢;电解质紊乱(如高钾血症)可抑制心肌细胞电活动。
2.3.药物副作用:β受体阻滞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钙通道阻滞剂(维拉帕米、地尔硫)及某些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可能过度抑制心率。
2.4.结构性心脏病:心肌缺血、心肌炎或心肌病导致心脏收缩功能下降,反射性引起心动过缓。
3.特殊人群风险
3.1.老年人:窦房结动脉硬化风险增加,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发生率显著升高,需定期监测心电图。
3.2.儿童:先天性心脏传导异常(如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需早期干预,避免影响生长发育。
3.3.孕妇: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可能掩盖心动过缓症状,需结合超声心动图评估心脏功能。
三、心动过缓的治疗策略
1.非药物干预
1.1.病因治疗:纠正甲状腺功能减退(补充左旋甲状腺素)、调整电解质平衡(降钾治疗)或停用相关药物。
1.2.生活方式调整:避免突然体位改变(如从卧位到直立位),预防体位性低血压;适度有氧运动(如散步、游泳)提高心脏储备功能。
2.药物治疗
2.1.提升心率药物:阿托品(M受体阻滞剂)可短期提高心率,适用于急性发作;异丙肾上腺素(β受体激动剂)用于严重心动过缓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2.2.抗心律失常药:仅在合并快速性心律失常时谨慎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器械治疗
3.1.永久起搏器植入:适用于症状性心动过缓(如晕厥、心绞痛)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双腔起搏器(DDD模式)可改善心房-心室同步性。
3.2.临时起搏:用于急性心肌梗死、药物中毒等紧急情况,通过经静脉或经皮途径快速恢复心率。
四、特殊人群管理建议
1.老年人:起搏器植入前需评估认知功能及术后护理能力,预防跌倒风险;药物剂量需个体化调整,避免低血压。
2.儿童:先天性传导异常需多学科会诊(儿科心脏科、电生理科),起搏器电池寿命需考虑生长发育需求。
3.孕妇:药物选择需兼顾胎儿安全性(如避免使用胺碘酮),起搏器植入需在妊娠中期进行以减少流产风险。
4.合并慢性病患者:糖尿病患者需监测起搏器植入后伤口愈合情况;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避免使用β受体激动剂,以防支气管痉挛。
五、预防与长期随访
1.定期监测:无症状者每6~12个月复查心电图,症状性患者每3个月评估起搏器功能。
2.健康宣教:指导患者识别晕厥前兆(如眼前发黑、出汗),立即采取坐位或平卧位并呼叫急救。
3.心理支持:长期依赖起搏器患者可能产生焦虑情绪,需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