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发性房颤治疗分急性期和长期,急性期心室率控制用β受体阻滞剂等,转复心律可用药物或电复律;长期治疗包括节律控制、心室率控制、抗凝治疗,抗凝依CHA2DS2-VASc评分,特殊人群如老年、女性、合并器质性心脏病患者治疗各有考量。
一、急性期治疗
(一)心室率控制
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阵发性房颤患者,可选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等)、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维拉帕米、地尔硫卓等)来控制心室率,这些药物通过抑制心肌细胞的钙、钠通道等,减慢房室结传导,从而降低心室率,改善患者心悸等症状,有临床研究证实其在控制阵发性房颤心室率方面的有效性。
(二)转复窦性心律
1.药物转复:可选用普罗帕酮、胺碘酮等药物。普罗帕酮适用于无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通过阻断钠通道,减慢传导速度来转复心律,但有潜在致心律失常风险;胺碘酮抗心律失常谱广,对多种器质性心脏病合并的房颤转复有效,其作用机制涉及阻断钾通道、钠通道等多种离子通道,不过长期使用需注意肺纤维化、甲状腺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相关研究对其转复效果及安全性有详细报道。
2.电复律:适用于药物转复无效、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如低血压、休克、心绞痛、心力衰竭等)或心肌缺血的患者,通过电极片发放适当电能,使异位心律瞬间同时除极,恢复窦性心律。
二、长期治疗
(一)节律控制
对于有症状且能耐受复律及长期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阵发性房颤患者,可考虑节律控制。可选用胺碘酮、普罗帕酮等药物,但需权衡药物的疗效与不良反应。例如胺碘酮虽然抗心律失常效果较好,但长期使用的肝肺等不良反应需密切监测;普罗帕酮禁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等。
(二)心室率控制
对于不适合或不愿进行节律控制的患者,可长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或地高辛等药物进行心室率控制。β受体阻滞剂通过阻断心脏β受体,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前所述减慢房室结传导;地高辛通过抑制钠-钾-ATP酶,增强心肌收缩力并减慢房室结传导来控制心室率,有大量临床研究支撑其在长期心室率控制中的应用价值。
(三)抗凝治疗
根据CHA2DS2-VASc评分来决定是否进行抗凝治疗。评分≥2分的男性患者和≥3分的女性患者需口服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如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等)。华法林需要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使其维持在2-3之间以达到抗凝效果且减少出血风险;新型口服抗凝药不需要常规监测INR,在有效性和安全性上与华法林相当或更优,部分研究对比了新型口服抗凝药与华法林在阵发性房颤患者中的应用,显示出其优势。
三、特殊人群考虑
(一)老年患者
老年阵发性房颤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在治疗时需更加谨慎。心室率控制药物的选择要考虑患者的肝肾功能及对药物的耐受性,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可能引起低血压等不良反应,在老年患者中使用需密切监测血压;抗凝治疗时,要综合评估出血风险与血栓风险,对于出血风险较高的老年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新型口服抗凝药;节律控制药物的选择也要充分考虑药物与老年患者其他基础疾病用药的相互作用。
(二)女性患者
女性阵发性房颤患者在妊娠、绝经等特殊时期有不同的治疗考量。妊娠期间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需谨慎,很多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此时可能更多考虑心室率控制及必要时的电复律等;绝经后女性由于雌激素水平变化等因素,房颤的发生发展可能有不同特点,在抗凝治疗等方面需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三)合并器质性心脏病患者
如合并冠心病、心力衰竭等的阵发性房颤患者,治疗时心室率控制药物的选择要兼顾对心脏病的影响。例如合并心力衰竭的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需从小剂量开始,并密切观察心功能变化;合并冠心病的患者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要注意药物对冠状动脉供血等的影响,抗凝治疗时要充分评估出血与血栓风险,可能需要更个体化的抗凝方案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