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腹泻液体疗法需遵循预防、纠正、继续补液原则,依脱水程度、性质等合理选液及途径,等渗、低渗、高渗脱水补液有别,不同年龄患儿补液有注意事项,特殊情况如伴呕吐、有基础疾病患儿需特殊处理,要综合多因素科学、合理、个体化补液以助患儿恢复。
一、总体原则
小儿腹泻液体疗法需遵循预防脱水、纠正脱水、继续补液的原则,根据患儿脱水程度、性质等合理选择补液溶液及途径等。
(一)预防脱水
对于腹泻患儿,无论何种类型腹泻,都应注意及时补充水分,防止脱水发生。对于可口服的患儿,可给予口服补液盐等预防脱水。
(二)纠正脱水
1.轻度脱水
若患儿为轻度脱水,可口服补液盐溶液进行纠正。口服补液盐能有效补充水分和电解质,一般根据患儿体重计算口服补液量,如每千克体重50-100ml,在4-6小时内少量多次服用。例如,一个体重10kg的患儿,轻度脱水时可口服补液盐500-1000ml。
2.中度及以上脱水
对于中度及以上脱水的患儿,需采用静脉补液。首先要快速补充累积损失量,根据脱水性质选择不同张力的补液溶液。等渗性脱水一般选用1/2张含钠液;低渗性脱水选用2/3张含钠液;高渗性脱水选用1/3-1/5张含钠液。累积损失量的补充速度一般为8-12小时内补完,每小时8-10ml/kg。例如,一个中度脱水、体重15kg的患儿,等渗性脱水时,累积损失量应补充1/2张含钠液约750ml,在8-12小时内静脉输入。
(三)继续补液
继续丢失量和生理需要量要继续补充。继续丢失量根据腹泻的量补充,一般每丢失100ml大便,补充30-50ml的液体;生理需要量可给予1/3-1/5张含钠液补充,一般按每天60-80ml/kg计算,在12-16小时内匀速输入。
二、不同类型脱水的补液特点
1.等渗性脱水
等渗性脱水在儿科腹泻中较为常见,其补液溶液选择1/2张含钠液,如1:1液(1份5%葡萄糖液和1份0.9%氯化钠液)或2:3:1液(2份0.9%氯化钠液、3份5%葡萄糖液、1份1.4%碳酸氢钠液)等。在补液过程中,要密切监测患儿的电解质变化,因为等渗性脱水纠正后可能会出现低钾等情况,需及时补充钾离子等电解质。
2.低渗性脱水
低渗性脱水时,由于细胞外液渗透压降低,水分易进入细胞内,患儿更容易出现神经系统症状等。补液应选用2/3张含钠液,如4:3:2液(4份0.9%氯化钠液、3份5%葡萄糖液、2份1.4%碳酸氢钠液)。在补液过程中要注意速度不宜过快,避免引起脑水肿等并发症,同时要注意补充钠、钾等电解质,纠正低渗状态。
3.高渗性脱水
高渗性脱水时,细胞外液渗透压升高,补液应选用1/3-1/5张含钠液,如5%葡萄糖液或1/5张含钠液等。补液速度不宜过快,以免引起脑细胞水肿,同时要注意监测血钠浓度的变化,逐步纠正高渗状态。
三、不同年龄患儿的补液注意事项
1.婴儿
婴儿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其补液更需精细。婴儿的肾功能发育不完善,对电解质的调节能力较弱。在补液时,要严格控制补液速度,防止输液过快导致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对于口服补液的婴儿,要注意口服补液盐的正确配制和喂养方式,少量多次给予,避免一次口服过多引起呕吐。同时,要密切观察婴儿的前囟、眼窝、皮肤弹性等脱水体征的变化,以及尿量等情况,及时调整补液方案。
2.幼儿及儿童
幼儿及儿童的补液相对婴儿稍灵活,但仍需注意根据体重准确计算补液量。在静脉补液时,要选择合适的静脉穿刺部位,确保输液通畅。对于能够口服补液的幼儿及儿童,同样要鼓励其口服补液盐等溶液,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同时,要关注患儿的心理状态,安抚患儿,使其配合补液治疗。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伴有呕吐的患儿
对于伴有呕吐的腹泻患儿,口服补液可能会受到影响。此时可以采用少量多次口服补液的方法,或者暂时静脉补液维持。在静脉补液过程中,要注意补充因呕吐丢失的水分和电解质,同时要注意药物与液体的配伍等问题,避免因呕吐导致补液不足或电解质紊乱加重。
2.有基础疾病的患儿
对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疾病的腹泻患儿,补液时要更加谨慎。例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补液速度过快可能会增加心脏负担,诱发心力衰竭,因此补液速度要更慢,补液量要严格计算;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儿,要注意避免输入过多含钠液等,防止加重肾脏负担,补液过程中要密切监测肾功能指标等。
总之,小儿腹泻液体疗法要综合考虑患儿的脱水程度、性质、年龄、基础疾病等多种因素,遵循科学、合理、个体化的原则进行补液,以保障患儿的健康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