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哮喘是以气道高反应性和可逆性气流受限为特征的Ⅰ型超敏反应疾病,其发病与Th2型免疫反应、基因多态性及环境因素相关,临床表现为反复喘息、气急等症状,诊断依赖症状、体征及肺功能检查,治疗需结合急性发作期用药、慢性持续期管理、过敏原免疫治疗及非药物干预,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方案,预防通过一级、二级、三级措施降低发病和进展风险。
一、过敏性哮喘的定义与发病机制
1.1定义:过敏性哮喘是哮喘的一种特殊类型,以气道高反应性和可逆性气流受限为特征,由过敏原(如尘螨、花粉、动物皮屑、霉菌等)诱发,属于Ⅰ型超敏反应。其核心病理生理过程为过敏原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IgE抗体,与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表面受体结合,再次接触过敏原时触发细胞脱颗粒,释放组胺、白三烯等炎性介质,导致支气管平滑肌收缩、黏膜水肿和黏液分泌增加。
1.2发病机制:研究显示,过敏性哮喘患者气道中Th2型免疫反应占主导,IL-4、IL-5、IL-13等细胞因子水平显著升高,促进IgE合成和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基因检测发现,HLA-DRB1、IL-4受体α链等基因多态性与过敏性哮喘易感性相关。环境因素中,空气污染(PM2.5、NO)可增强过敏原致敏性,吸烟者患过敏性哮喘的风险是非吸烟者的2.3倍。
二、过敏性哮喘的临床表现与诊断
2.1典型症状: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夜间及凌晨加重,症状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后缓解。儿童患者常以咳嗽为唯一表现,易误诊为支气管炎。
2.2体征: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严重发作时可出现三凹征、发绀、心率增快等。
2.3诊断标准:需满足以下3项条件:(1)反复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等有关;(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哮鸣音;(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同时需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肺功能检查显示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或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绝对值增加≥200ml)是重要诊断依据。
三、过敏性哮喘的诱发因素与高危人群
3.1常见诱发因素:室内过敏原(尘螨、蟑螂、宠物皮屑)占60%~70%,室外过敏原(花粉、霉菌)占20%~30%。非过敏因素中,呼吸道感染(尤其是病毒)占40%~50%,运动、冷空气、药物(如阿司匹林)各占10%~20%。
3.2高危人群: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者患病风险增加3~5倍;儿童期反复呼吸道感染者成年后患过敏性哮喘的概率升高2.8倍;肥胖人群(BMI≥30)患过敏性哮喘的风险是非肥胖者的1.5倍;长期暴露于职业过敏原(如面粉、乳胶)者患病率显著升高。
四、过敏性哮喘的治疗与管理
4.1急性发作期治疗:首选短效β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缓解症状,严重发作需联合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静脉注射。研究显示,早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缩短住院时间30%~50%。
4.2慢性持续期治疗: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是基础用药,可降低气道炎症水平40%~60%。白三烯调节剂(如孟鲁司特)适用于轻度持续哮喘或联合治疗,可减少急性发作频率25%~30%。
4.3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适用于明确过敏原且无法避免接触的患者,疗程3~5年,可使症状缓解率提高50%~70%,长期疗效可持续10年以上。
4.4非药物干预:保持室内湿度50%~60%可减少尘螨滋生;使用防螨床品可使过敏原暴露量降低70%;空气净化器(HEPA滤网)可去除99%的过敏原颗粒。
五、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5.1儿童患者:6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长效β受体激动剂单药治疗;哮喘控制药物需根据体重调整剂量;定期评估生长发育情况,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影响骨代谢。
5.2老年患者: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者需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长效β受体激动剂复合制剂;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如β受体阻滞剂可能诱发支气管痉挛。
5.3孕妇患者:妊娠期哮喘控制不良可导致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风险增加2~3倍;首选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其胎盘通过率低于10%;避免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除非病情危重。
5.4职业暴露人群:需定期进行肺功能监测,每3~6个月评估一次;工作中使用防护设备可使过敏原暴露量降低80%;考虑职业变更时需进行职业病鉴定。
六、预防与长期管理
6.1一级预防:母乳喂养至6月龄可降低儿童期哮喘风险30%;孕期避免吸烟和接触过敏原可使子女患哮喘概率降低40%;儿童期避免使用广谱抗生素可减少过敏性疾病发生。
6.2二级预防:定期进行肺功能检查(每6~12个月),FEV1/FVC比值下降5%提示病情进展;建立哮喘行动计划,明确每日症状评分和药物调整方案。
6.3三级预防:长期控制良好的患者可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但需避免接触已知过敏原;参与哮喘患者教育项目可使急性发作频率降低35%,住院率降低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