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气管炎、哮喘在疾病定义与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方法、治疗原则及特殊人群特点及注意事项上均有差异。慢阻肺是气流受限进行性发展的疾病,有相应症状、诊断及治疗方式;气管炎分急慢性,表现不同,诊断与治疗有别;哮喘是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有典型症状等,诊断治疗各有特点,不同特殊人群也有相应注意事项。
一、疾病定义与发病机制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是一种具有气流受限特征的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气流受限不完全可逆、呈进行性发展,与气道和肺组织对烟草烟雾等有害气体或颗粒的慢性炎症反应增强有关。其发病机制涉及氧化应激、蛋白酶-抗蛋白酶失衡等多种因素。
气管炎:分为急性和慢性,急性气管炎多由病毒、细菌等感染引起,气管黏膜充血水肿,分泌物增加;慢性气管炎是气管、支气管黏膜及其周围组织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主要病因是吸烟、职业粉尘和化学物质、空气污染等,黏膜上皮细胞变性、坏死、增生等。
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如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等)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发病机制与气道免疫-炎症机制、神经调节机制及其基因调控等有关,特征是气道高反应性,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加剧。
二、临床表现差异
慢阻肺:主要症状为慢性咳嗽、咳痰,初期多在晨间明显,后早晚或整日均有咳嗽,一般为白色黏液或浆液性泡沫痰,偶可带血丝,急性发作期痰量增多,可有脓性痰;逐渐出现气短或呼吸困难,早期在劳力时出现,后逐渐加重,以致在日常活动甚至休息时也感气短;还可伴有体重下降、食欲减退、外周肌肉萎缩和功能障碍、精神抑郁和(或)焦虑等全身症状。
气管炎:急性气管炎通常起病较急,全身症状较轻,可有发热,初为干咳或少量黏液痰,随后痰量增多,咳嗽加剧,偶伴血痰;慢性气管炎表现为长期慢性咳嗽、咳痰,一般晨间咳嗽明显,咳白色黏液或浆液性泡沫痰,急性发作期痰量增多,可有脓性痰。
哮喘:典型症状为发作性伴有哮鸣音的呼气性呼吸困难,可伴有气促、胸闷或咳嗽。症状可在数分钟内发作,持续数小时至数天,可经平喘药物治疗后缓解或自行缓解。有些青少年患者,其哮喘症状表现为运动时出现胸闷、咳嗽和呼吸困难(运动性哮喘)。
三、诊断方法区别
慢阻肺:主要依据吸烟等高危因素、临床症状、体征及肺功能检查等。肺功能检查中,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用力肺活量(FVC)<0.7是判断持续气流受限的主要指标。胸部X线检查早期可无异常,以后可出现肺纹理增粗、紊乱等非特异性改变,也可出现肺气肿改变;胸部CT检查可见慢阻肺患者肺过度充气、肺大疱等改变。
气管炎:急性气管炎根据病史、咳嗽和咳痰等症状、两肺散在干、湿性啰音等体征,再结合血常规、痰涂片或培养等检查可作出临床诊断;慢性气管炎根据咳嗽、咳痰或伴有喘息,每年发病持续3个月,并连续2年或2年以上,排除具有咳嗽、咳痰、喘息症状的其他疾病(如肺结核、尘肺、肺脓肿、心脏病、心功能不全、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鼻咽炎、食管反流综合征等疾患)后,可作出诊断。
哮喘:主要根据症状、体征及肺功能检查等。症状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增加≥12%,且FEV增加绝对值≥200ml);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四、治疗原则不同
慢阻肺:稳定期治疗包括戒烟、脱离污染环境,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如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等)、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等)、祛痰药(如氨溴索等)等药物治疗,以及康复治疗等;急性加重期治疗主要是确定急性加重的原因及严重程度,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决定门诊或住院治疗,给予支气管舒张剂、低流量吸氧、抗生素(如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等)等治疗。
气管炎:急性气管炎主要是对症治疗,如止咳、祛痰、平喘,有细菌感染证据时可使用抗生素;慢性气管炎稳定期治疗同慢阻肺稳定期,急性发作期同样是控制感染、镇咳祛痰、平喘等治疗。
哮喘:治疗目标是达到并维持临床控制,治疗包括脱离变应原,药物治疗分为控制性药物(如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白三烯调节剂等)和缓解性药物(如速效吸入β受体激动剂、全身用糖皮质激素等),对于符合适应证的患者还可考虑免疫治疗等。
五、特殊人群特点及注意事项
儿童:儿童慢阻肺相对少见,若有相关表现需谨慎诊断,治疗上需考虑儿童生理特点,药物选择和剂量与成人不同,要避免使用不适合儿童的药物。儿童哮喘较多见,要注意区分不同类型哮喘,在治疗中关注儿童的生长发育等情况,吸入药物时需正确指导使用方法以保证疗效。
老年人:老年人慢阻肺、气管炎、哮喘患者均较多,老年人各器官功能减退,药物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在治疗时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选择合适的药物及剂量,同时老年人肺功能本身较差,在急性加重期更易出现呼吸衰竭等严重并发症,要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妊娠期女性:哮喘患者在妊娠期需谨慎用药,因为某些治疗哮喘的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要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权衡药物对母亲和胎儿的影响;慢阻肺和气管炎患者妊娠期也要注意避免接触有害因素,如吸烟、空气污染等,病情加重时需在医生评估下合理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