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性弱视是眼位偏斜致视觉发育障碍的疾病,儿童视觉发育关键期0-6岁易发病,与年龄、眼位偏斜情况、生活方式病史相关,有视力下降、双眼视功能异常表现,通过眼科检查诊断,治疗需矫正斜视并进行弱视训练,家长发现孩子有斜视或视力异常应及时带其到眼科就诊,早期诊断治疗对预后重要因儿童视觉发育具可塑性。
斜视性弱视是一种由于眼位偏斜引起的视觉发育性障碍性疾病。当双眼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时,大脑会抑制来自偏斜眼的视觉冲动,导致该眼的视觉发育受到影响,从而引起视力低下,但眼部检查无明显器质性病变。
发病机制相关因素
年龄方面:儿童时期是视觉发育的关键阶段,一般在0-6岁之间。如果在这个时期发生斜视,就容易引发斜视性弱视。因为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内,双眼视觉的建立和完善依赖于双眼正常的协同工作。例如,新生儿出生后,视觉系统开始逐渐发育,3个月左右开始出现双眼固视,6个月左右双眼单视功能逐步完善。如果在这之前或过程中出现斜视,就会破坏这种正常的视觉发育过程。
眼位偏斜情况:斜视的类型不同,对弱视形成的影响也有差异。共同性斜视是较为常见的类型,当一只眼睛偏斜时,大脑为了避免复视(即同时看到两个图像),会选择抑制偏斜眼的视觉输入。而弱视的程度与斜视发生的时间早晚、偏斜的角度大小等有关。偏斜角度越大,发生弱视的可能性越高,且弱视程度可能越严重。
生活方式与病史相关:有家族斜视病史的儿童,其发生斜视性弱视的风险相对较高。此外,一些影响眼部发育的全身性疾病或眼部局部病变,虽然不是直接导致斜视性弱视的原因,但可能会增加斜视发生的概率,进而引发斜视性弱视。比如,先天性白内障患者,由于晶状体混浊影响了视觉的传入,可能会导致眼位偏斜,从而引发斜视性弱视。
斜视性弱视的临床表现
视力下降:患儿患眼的视力低于正常同龄儿童相应年龄的视力水平。例如,3岁正常儿童视力一般能达到0.5-0.6左右,如果患斜视性弱视,其患眼视力可能低于这个数值。而且,这种视力下降通过佩戴眼镜等常规矫正方法不能得到有效改善。
双眼视功能异常:患儿可能缺乏正常的双眼单视功能,在进行一些需要双眼协同工作的任务时表现异常,如立体视功能缺失。立体视是双眼视功能的高级形式,斜视性弱视患儿往往无法准确判断物体的远近、深度等立体空间信息。
斜视性弱视的诊断
眼科检查:首先进行视力检查,包括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然后进行眼位检查,常用的方法有角膜映光法、遮盖-去遮盖试验等。角膜映光法是通过观察角膜上反光点的位置来判断眼位是否偏斜;遮盖-去遮盖试验可以判断是恒定性斜视还是间歇性斜视以及是否存在抑制等情况。还会进行散瞳验光,以准确了解患儿的屈光状态,因为屈光不正可能与斜视性弱视同时存在。另外,立体视功能检查也是重要的诊断手段之一,通过立体视觉检查图等方法来评估患儿的立体视功能情况。
斜视性弱视的治疗
矫正斜视:首先需要矫正眼位,可通过佩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对于一些斜视度数较大的患儿可能需要手术矫正斜视。手术的目的是调整眼外肌的力量,使眼位恢复正位。例如,对于共同性斜视,手术可以重新平衡眼外肌的拉力,使双眼能够同时注视目标。
弱视训练:在矫正斜视后,需要进行弱视训练来提高患眼的视力。常见的弱视训练方法有遮盖疗法,即遮盖健眼,强迫患儿使用患眼注视,刺激患眼的视觉发育。还有精细目力训练,如使用弱视治疗仪进行精细图案的辨认、穿珠子等训练,通过这些训练来促进患眼视力的提高。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根据患儿的年龄、病情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且要定期复查,根据视力恢复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对于儿童患者来说,家长在发现孩子有斜视表现或视力异常时,应及时带孩子到眼科就诊,早期诊断和治疗对于斜视性弱视的预后非常重要。因为儿童视觉发育具有可塑性,早期干预能够最大程度地恢复患儿的视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