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治疗近视眼手术前需进行多维度检查,以确保手术安全性和效果,主要检查项目包括视力检查、屈光检查、角膜检查、眼压检查、眼底检查、干眼检查及全身基础检查等。
一、视力检查
1. 裸眼视力检查:通过视力表测量术前裸眼视力,明确视力下降程度,作为评估手术效果的基础指标。青少年因调节能力较强,可能存在假性近视,需结合后续检查综合判断。
2. 矫正视力检查:测量佩戴合适度数眼镜后的视力,判断是否存在矫正不足或过矫的可能,同时评估眼部调节功能状态。高度近视患者若矫正视力不佳,需排查眼底病变等影响因素。
二、屈光检查
1. 电脑验光:初步测量近视、散光度数,但青少年需结合散瞳验光排除假性近视干扰。
2. 散瞳验光:18岁以下青少年或调节力较强的成年人建议使用散瞳药物(如环喷托酯)放松睫状肌,获取真实屈光状态,通常需停药后3-7天再进行手术。
3. 综合验光仪检查:通过试镜片精确调整屈光状态,确定最佳矫正视力对应的度数,为手术方案设计提供依据。
三、角膜检查
1. 角膜厚度测量:采用超声角膜测厚仪测量中央及周边角膜厚度,激光手术需切削角膜组织,一般要求中央厚度≥480μm,低于此值可能需选择ICL晶体植入术或放弃手术。
2. 角膜曲率检查:使用角膜曲率计测量角膜前表面曲率,用于计算手术切削量,同时评估散光来源(角膜散光或晶状体散光)。
3. 角膜地形图检查:通过Placido盘或Scheimpflug相机获取角膜形态三维数据,排查圆锥角膜、角膜不规则散光等异常,圆锥角膜患者严禁激光手术。
4. 角膜生物力学检查:针对高度近视或角膜偏薄者,评估角膜抗张力能力,预测术后角膜扩张风险。
四、眼压检查
1. 非接触式眼压计测量:排除青光眼风险,术前眼压需控制在正常范围(10-21mmHg),高眼压症或疑似青光眼者需进一步行视野检查、视神经OCT扫描。
2. 房角检查:对有青光眼家族史或高度近视患者,必要时通过UBM检查房角结构,排除闭角型青光眼可能。
五、眼底检查
1. 直接/间接检眼镜检查:观察视网膜、黄斑区、视神经乳头形态,排查视网膜裂孔、变性、出血、黄斑水肿等病变,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需重点评估眼底血管状态。
2. 眼底照相及OCT检查:通过眼底相机拍摄视网膜图像,结合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明确黄斑区厚度、视神经纤维层厚度,评估近视性眼底病变(如豹纹状眼底、近视弧)。
六、干眼检查
1. 眼表综合分析仪检查:通过Schirmer试验测量泪液分泌量,BUT试验评估泪膜破裂时间,眼表染色检查(如丽丝胺绿、虎红)观察眼表上皮损伤,干眼严重者(如重度蒸发过强型干眼)需术前使用人工泪液改善眼表环境。
2. 眼表炎症因子检测:部分患者术前可检测泪液中IL-6、TNF-α等炎症因子水平,辅助判断干眼类型及严重程度。
七、全身基础检查
1. 血压、血糖检测:高血压患者术前需控制血压(收缩压<160mmHg),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需稳定在6.1mmol/L以下,避免术中应激性血糖波动影响伤口愈合。
2. 凝血功能检查:凝血功能异常(如血小板减少、凝血因子缺乏)者需提前告知医生,必要时暂缓手术。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年龄限制:18岁以下青少年因眼球发育未稳定,近视度数可能持续变化,建议成年后(≥18岁)且近两年度数稳定(每年增长≤50度)再评估手术。
2. 孕期女性:激素水平变化可能影响泪液分泌及角膜状态,建议产后6个月至1年内完成术前检查,哺乳期女性需停药后恢复2周再进行手术。
3. 高度近视患者:除角膜厚度检查外,需排查视网膜变性区(如周边部),必要时进行视网膜激光光凝治疗,术后避免剧烈运动。
4. 隐形眼镜佩戴者:软性隐形眼镜需停戴1-2周,硬性RGP停戴3-4周,角膜塑形镜停戴3个月以上,确保角膜形态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