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诊断需结合妊娠中晚期(24~28周)的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结果,符合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三项标准中的任意一项即可确诊。
1. 诊断标准与筛查时机:
妊娠中晚期(24~28周)是妊娠糖尿病高发阶段,此阶段胎盘分泌激素(如胎盘生乳素、雌激素)显著抑制胰岛素敏感性,血糖调节能力下降。筛查需采用75g OGTT,空腹8~14小时后抽取空腹血,随后5分钟内饮用含75g葡萄糖的溶液,分别在1小时、2小时后采集静脉血。正常孕妇各时点血糖范围为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若三项中任一指标达标,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高危人群(如年龄≥35岁、肥胖者)需提前至首次产检(12周前)完成筛查。
2. 鉴别要点:
妊娠糖尿病与孕前糖尿病需严格区分。孕前糖尿病患者在妊娠前已确诊,其空腹血糖常≥7.0mmol/L,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妊娠后血糖波动更大;妊娠糖尿病患者孕前血糖正常,多数产后6~12周恢复正常,约35%可能在产后5~10年进展为2型糖尿病。
3. 高危人群特征:
- 年龄≥35岁:随年龄增长,胰岛β细胞功能下降,胰岛素敏感性降低;
- 肥胖(BMI≥28kg/m2):脂肪组织分泌的炎症因子直接抑制胰岛素信号通路;
- 糖尿病家族史: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患2型糖尿病者,妊娠糖尿病风险增加1.5~2倍;
- 既往妊娠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分娩史(新生儿出生体重≥4kg):提示母体糖代谢储备不足,孕期血糖调节能力受损;
-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患者:常伴随胰岛素抵抗,妊娠后糖尿病风险升高2~3倍。
4. 干预与管理原则:
妊娠糖尿病以非药物干预为首选,目标为空腹血糖控制在3.3~5.3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饮食控制需遵循“少食多餐、低升糖指数(GI)”原则,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比45%~50%,优先选择全谷物、杂豆、新鲜蔬菜;适度运动(如餐后30分钟快走20~30分钟)可提升胰岛素敏感性,避免空腹或夜间运动;每周监测血糖3~7次(空腹、三餐后2小时、睡前),必要时通过动态血糖监测(CGM)优化方案。药物干预仅限胰岛素(无口服降糖药孕期使用证据),以“个体化”为原则,根据血糖波动调整剂量,确保母婴安全。
5.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高龄孕妇(≥35岁):需增加28周后血糖监测频率(每周2~3次),因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与血糖控制不佳均升高,建议联合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 肥胖孕妇(BMI≥30kg/m2):需控制孕期体重增长(每周0.5~1kg),避免过度增重加重胰岛素抵抗,可在营养师指导下制定低热量均衡饮食方案;
- 合并高血压或子痫前期孕妇:血糖控制目标更严格(空腹≤5.1mmol/L),因妊娠糖尿病可能诱发胎盘缺血,需提前34周开始胎心监护;
- 既往妊娠糖尿病史患者:产后需立即筛查空腹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每3年复查一次,持续至产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