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并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包括两种类型:孕前已存在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妊娠糖尿病)。前者指女性妊娠前已确诊糖尿病,妊娠后糖尿病持续存在;后者指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不包括孕前已有的糖尿病。
### 一、定义与分类
1. **糖尿病合并妊娠**:指妊娠前已确诊糖尿病(如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妊娠后糖尿病状态持续存在。此类孕妇孕前血糖调节机制异常,妊娠仅加重代谢负担,需持续血糖管理。
2. **妊娠糖尿病(GDM)**:指妊娠期间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代谢异常,血糖升高但未达到孕前糖尿病诊断标准。多数GDM孕妇无明显症状,多通过孕期筛查发现,多数产后血糖可恢复正常,但远期患2型糖尿病风险显著增加。
### 二、病因与高危因素
1. **生理因素**:妊娠期间胎盘分泌人胎盘催乳素、孕激素等激素,拮抗胰岛素作用,导致胰岛素敏感性下降;胎儿生长发育需糖供能,孕妇血糖消耗增加,两者共同导致血糖调节压力增大。
2. **遗传因素**:家族中有糖尿病史(尤其是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的孕妇,GDM风险增加2~3倍;孕前肥胖或超重(BMI≥25kg/m2)者,脂肪堆积导致胰岛素抵抗,妊娠后风险进一步升高。
3. **年龄与生活方式**:年龄≥35岁的高龄孕妇,胰岛素分泌功能随年龄下降,GDM风险升高;孕期缺乏运动、高热量饮食(如精制糖、高碳水化合物摄入过多)会加重糖代谢异常。
### 三、诊断标准
1. **糖尿病合并妊娠**:孕前已满足糖尿病诊断标准(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或糖化血红蛋白≥6.5%),妊娠后无需额外诊断,直接归为合并妊娠。
2. **妊娠糖尿病(GDM)**: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妊娠24~28周进行: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满足任一标准即可诊断。
### 四、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1. **对孕妇的影响**:妊娠高血压疾病风险增加2~4倍,羊水过多发生率升高至10%~20%,产后出血风险因子宫收缩乏力增加;长期高血糖可导致微血管病变(如视网膜病变)、感染风险(如尿路感染、生殖道感染)。
2. **对胎儿的影响**:巨大儿发生率是非GDM孕妇的2~3倍,增加难产、剖宫产风险;新生儿低血糖(发生率约10%~15%)、呼吸窘迫综合征(因胎儿肺成熟延迟)、远期肥胖及2型糖尿病风险升高。
### 五、管理与干预措施
1. **饮食与运动**:优先通过非药物干预控制血糖,饮食以低升糖指数食物为主(如全谷物、新鲜蔬菜),控制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占总热量40%~50%),避免空腹运动;建议每日进行3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散步、孕妇瑜伽),每周≥5次。
2. **血糖监测**:糖尿病合并妊娠孕妇需每日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目标空腹血糖3.3~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GDM孕妇可先通过饮食运动管理,若血糖控制不佳(空腹≥5.1mmol/L,餐后2小时≥8.5mmol/L),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孕期禁用口服降糖药)。
3. **特殊人群提示**:高龄孕妇(≥35岁)、肥胖(BMI≥30kg/m2)、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建议妊娠早期(12周前)即进行糖代谢筛查;既往有GDM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需提前3个月复查血糖,加强孕期监测频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