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不同程度葡萄糖耐量异常,诊断主要靠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的空腹、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血糖指标,低风险人群一般在妊娠24-28周筛查,高风险人群首次产检就检测,其对孕妇有增加并发症风险等影响,对胎儿有致巨大儿等不良影响,孕妇需合理控饮食、运动,积极配合治疗监测胎儿情况。
一、妊娠期糖尿病的定义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不同程度的葡萄糖耐量异常。
二、诊断标准
(一)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1.空腹血糖
空腹状态至少8小时,空腹血糖≥5.1mmol/L则考虑妊娠期糖尿病。这是因为孕妇空腹时的血糖水平反映了基础的糖代谢情况,当空腹血糖达到或超过此值时,提示存在糖代谢异常的可能。
2.服糖后1小时血糖
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也有助于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妊娠中晚期,胎盘分泌的多种激素会对抗胰岛素的作用,导致血糖升高,服糖后1小时的血糖能反映机体对葡萄糖的耐受情况,超过该值提示糖代谢异常。
3.服糖后2小时血糖
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怀孕后身体的内分泌和代谢环境发生变化,服糖后2小时的血糖能进一步评估孕妇对葡萄糖的代谢能力,若超过此值则符合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二)基于风险评估的筛查建议
1.低风险人群筛查时间
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OGTT筛查。对于没有明显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在这个时间段进行筛查可以及时发现妊娠期糖尿病。因为妊娠24-28周时,孕妇的胎盘功能相对稳定,体内的激素水平对糖代谢的影响较为明显,此时进行筛查能较好地检测出糖代谢异常情况。
2.高风险人群筛查
对于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体重指数BMI≥28kg/m2)、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异常孕产史(如不明原因的胎儿畸形、巨大儿分娩史等)、曾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等,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就进行血糖检测。如果首次检测正常,在妊娠24-28周还需重复进行OGTT筛查。因为这些高风险人群本身糖代谢异常的风险较高,早期检测有助于尽早发现妊娠期糖尿病,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母婴健康。
三、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一)对孕妇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对孕妇的影响
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发生子痫前期、感染、羊水过多等并发症的风险增加。例如,高血糖环境容易导致血管内皮损伤,进而引发子痫前期;同时,高血糖有利于细菌生长繁殖,增加了孕妇发生感染的几率。
2.注意事项
高风险人群应严格按照筛查建议进行血糖监测,密切关注自身血糖变化。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合理控制饮食,保证营养均衡的同时,避免高糖、高脂食物的过量摄入。适当进行运动,如散步等轻度运动,有助于控制血糖水平,但要注意运动的强度和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二)对胎儿的影响及注意事项
1.对胎儿的影响
胎儿可能会出现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早产、胎儿窘迫等情况。巨大儿的发生与孕妇高血糖导致胎儿长期处于高糖环境,促进蛋白质、脂肪合成有关;而胎儿生长受限可能是由于胎盘功能受高血糖影响所致;早产和胎儿窘迫则与胎盘血管病变等因素相关。
2.注意事项
孕妇在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要积极配合治疗,通过合理控制血糖来减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密切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如通过B超监测胎儿大小、羊水情况等。同时,要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过度紧张焦虑,因为不良情绪也可能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主要依靠75gOGTT的各项血糖指标,同时根据孕妇的风险因素进行针对性的筛查,早期诊断和合理干预对于保障母婴健康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