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管狭窄介入治疗的指征为保守治疗无效、神经功能进行性损害、合并复杂病变。
1.保守治疗无效
规范药物镇痛、物理治疗及康复训练3个月以上,下肢放射性疼痛、间歇性跛行等症状仍无改善,尤其夜间痛或体位改变痛明显者。例如,骨性椎管狭窄严重者步行距离短于200米即需蹲下休息,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2.神经功能进行性损害
影像学(如MRI)显示椎管矢状径小于10毫米,硬膜囊受压变形,且与下肢麻木、肌力下降、足下垂等神经症状明确对应。若出现马尾综合征(会阴区麻木、排尿困难或大便失禁),需24小时内手术干预。
3.合并复杂病变
动态位X线显示椎体滑移超过3毫米或角度超10度时,单纯减压可能加重不稳,需介入治疗联合椎弓根螺钉固定。高龄患者合并严重心肺疾病无法耐受开放手术时,微创介入成为首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