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可采取视力检查、验光检查、眼底检查等方法检查。

1.视力检查
通过视力表检测患者远距离视物能力,高度近视患者通常裸眼视力较差,该检查能初步判断视力受损程度。检查时患者需在标准距离处辨认视力表上的字符,医生根据辨认结果记录视力数值,为后续检查和治疗方案制定提供基础参考,且该检查操作简单、无创伤,适合所有人群。
2.验光检查
通过电脑验光或综合验光仪,精确测量眼睛的近视度数、散光度数及散光轴向,区分真性近视与假性近视,为配镜或手术治疗提供准确数据。对于高度近视患者,验光检查需更加细致,必要时还需进行散瞳验光,排除睫状肌痉挛对验光结果的影响,确保度数测量准确。
3.眼底检查
高度近视患者易出现眼底病变,如视网膜变性、裂孔、黄斑病变等,通过眼底镜或眼底照相检查,可清晰观察眼底视网膜、视神经、黄斑区的情况,及时发现病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