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禁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非甾体抗炎药、抗凝药物等。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如地塞米松、泼尼松、甲强龙等。长期或大剂量使用会抑制骨细胞活性,加剧骨质流失,导致股骨头血供进一步恶化,加速坏死进程。除非因其他疾病危及生命或症状严重需短期使用,否则应严格禁用。
2.非甾体抗炎药
如布洛芬、塞来昔布等。这类药物虽能缓解疼痛,但可能掩盖病情进展,延误治疗时机。部分药物还会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影响局部微循环,加重骨骼营养供应障碍。
3.抗凝药物
如华法林、利伐沙班等。过量使用可能增加局部出血风险,破坏坏死区域微血管平衡,影响血供修复。合并静脉血栓患者使用时需定期监测凝血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