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癌化疗次数因病理类型、分期及患者耐受性而异,通常为4-10次,但具体方案需个体化调整。

霍奇金淋巴瘤常用ABVD方案,标准疗程为6个周期,每2周一次,早期患者化疗4-6次可能达到治愈。非霍奇金淋巴瘤中,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通常采用R-CHOP方案,需6-8个周期,每3周一次;低度恶性者化疗4-6次,高度恶性者可能需化疗10次以上。惰性淋巴瘤如滤泡性淋巴瘤可能需更少次数,但易复发,需维持治疗。
化疗间隔期间需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出现骨髓抑制时可能调整剂量或延迟疗程。部分患者需配合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此时会先进行大剂量化疗。治疗结束后需定期复查PET-CT,随访5年无复发可认为临床治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