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放疗次数通常为20-30次,具体次数需根据肿瘤分期、治疗目的及患者身体状况综合评估。

早期食管癌患者若选择根治性放疗,一般需接受25-30次放疗,以控制肿瘤生长并达到根治目的,放疗计划通常分5-6周完成,每周5次。局部进展期患者常需同步放化疗,放疗次数可能调整至25-30次,以增强疗效。对于存在淋巴结转移或肿瘤体积较大的患者,放疗次数可能增加至30次以上,但需密切监测放射性食管炎等不良反应。姑息性放疗则主要用于缓解吞咽困难等症状,次数通常较少,约10-15次。
此外,放疗次数还受患者耐受性、放疗方案等因素影响。例如,颈段食管癌可能需33次放疗,而出现骨转移或肾上腺转移时,放疗次数可能有所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