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性心脏病诊断需结合高血压病史、心脏结构与功能改变及排除其他心脏疾病,核心诊断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一、高血压病史诊断基础
血压测量标准: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23年版》,诊室血压≥140/90mmHg或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ABPM)收缩压≥135mmHg、舒张压≥85mmHg,且持续测量2次以上确认血压升高,可诊断高血压。长期高血压病程通常需≥5年,若合并糖尿病、冠心病等靶器官损害,病程可能缩短。
血压控制情况:未规范控制的高血压(如血压波动≥20/10mmHg)是心脏损害的关键诱因,需排除继发性高血压(如肾动脉狭窄、内分泌疾病等)导致的血压升高。
二、心脏结构改变评估
左心室肥厚影像学诊断:经胸超声心动图(TTE)是诊断左心室肥厚(LVH)的金标准,以室间隔厚度(IVSd)和左心室后壁厚度(LVPWd)作为测量指标,男性IVSd≥11mm、LVPWd≥11mm,女性IVSd≥10mm、LVPWd≥10mm,且左心室质量指数(LVMI)男性≥125g/m2、女性≥110g/m2,可确诊左心室肥厚。
心电图辅助诊断:符合左心室肥厚心电图特征,如RV5+SV1电压≥4.0mV(男性)或≥3.5mV(女性),电轴左偏(≤-30°),ST-T段继发性改变(如ST段压低、T波倒置)。
三、心脏功能评估
左心室射血分数监测:静息状态下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正常(≥50%),早期高血压性心脏病患者心功能可代偿性维持正常;随着病情进展,LVEF可降至40%-49%(轻度心功能不全),或<40%(中重度心功能不全),需结合BNP/NT-proBNP水平(≥100pg/ml提示心功能不全)辅助判断。
心功能分级标准:参照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Ⅰ级无自觉症状,日常活动不受限;Ⅱ级轻度活动后气促、乏力;Ⅲ级静息时无症状,轻微活动即出现症状;Ⅳ级静息状态下即有呼吸困难、水肿等症状。
四、鉴别诊断要点
排除其他心脏疾病:需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病史)、瓣膜病(二尖瓣/主动脉瓣反流)、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心肌病)等鉴别。高血压性心脏病通常无典型胸痛,心肌酶谱(CK-MB、cTnI)正常,超声可见对称性左心室肥厚;冠心病患者多有胸痛史,冠状动脉CT或造影可显示血管狭窄。
高血压病程与心脏病变的关联性:病程≥5年的高血压患者,若出现LVH或心功能不全,且无其他明确病因,可确诊高血压性心脏病。
五、特殊人群诊断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70岁以上老年人因动脉硬化导致收缩压升高(≥140mmHg)、舒张压正常或降低(<90mmHg),需注意袖带大小(成人标准袖带)避免假性高血压(袖带过小导致收缩压测量值偏高),此时以ABPM监测的24小时平均收缩压≥130mmHg作为诊断标准。
合并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压(<130/80mmHg),因糖尿病可加速左心室肥厚进展,早期即可出现LVEF降低,诊断时需结合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的糖尿病史。
儿童青少年:罕见,因儿童高血压多为继发性(如肾动脉狭窄),且心脏结构改变需结合长期高血压病史(≥2年)及LVMI显著升高(超过同年龄性别95百分位)。
诊断需综合上述指标,建议由心血管专科医生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判断,避免仅凭单一指标确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