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病是原发于造血系统或影响全身血液成分及功能的疾病统称,涵盖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及凝血系统异常相关疾病。
一、定义与分类
按累及细胞类型分为三类:①红细胞疾病(如缺铁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②白细胞疾病(如白血病、淋巴瘤);③血小板及凝血疾病(如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部分为原发性(造血系统自身异常),部分为继发性(如肾病继发贫血)。
二、常见类型及核心表现
缺铁性贫血:铁摄入不足或丢失过多致红细胞携氧能力下降,表现为头晕、乏力、面色苍白。
急性白血病:白细胞恶性增殖并浸润组织,伴发热、出血(牙龈/皮肤瘀斑)、肝脾淋巴结肿大。
淋巴瘤:淋巴组织异常增生,典型症状为无痛性淋巴结肿大,可伴盗汗、体重下降。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破坏增加,以皮肤黏膜出血(如瘀点、鼻出血)为主要表现。
三、诊断关键手段
基础检查:血常规(初步判断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数量及形态)。
核心检查:骨髓穿刺+活检(评估造血微环境及细胞形态,白血病、再障诊断金标准)。
专项检测:凝血功能(PT/APTT评估凝血功能)、基因检测(白血病融合基因筛查)、影像学(CT/MRI排查淋巴结或肝脾病变)。
四、治疗原则与常用方案
病因治疗:缺铁性贫血补铁剂;白血病采用化疗(如蒽环类药物)、靶向药(如伊马替尼)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淋巴瘤以化疗(如CHOP方案)联合免疫治疗为主。
支持治疗:严重贫血或出血时输血(红细胞/血小板),感染时抗感染治疗,维持营养与电解质平衡。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老年人: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者需降低化疗强度,优先控制基础病;
儿童:白血病化疗需兼顾生长发育,避免影响脏器功能;
孕妇:缺铁性贫血需早期补铁,避免产后出血风险;
慢性病患者:糖尿病、肾病等继发贫血/血小板减少时,优先控制原发病,减少药物相互作用。
(注:药物使用需遵医嘱,本文仅列举常见药物名称,不提供服用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