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GDM)的控制标准以血糖监测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为核心指标,需将空腹、餐后1小时及2小时血糖分别控制在5.1mmol/L、10.0mmol/L、8.5mmol/L以下,同时HbA1c控制在<6.0%,以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
血糖监测目标
空腹血糖应≤5.1mmol/L(100mg/dL),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180mg/dL),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153mg/dL)。单次监测异常需复查,高危孕妇(如BMI≥30kg/m2、既往GDM史)建议每日监测3-4次血糖。
糖化血红蛋白(HbA1c)控制
HbA1c目标值<6.0%(反映近2-3个月平均血糖),但需避免过度严格导致低血糖风险(如HbA1c<5.5%可能增加新生儿低血糖概率)。不同实验室参考范围存在差异,需结合临床调整。
基础干预措施
饮食上采用少食多餐(每日5-6餐),碳水化合物占总热量40%-50%,优先选择低升糖指数(GI)食物(如全谷物、杂豆);运动以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为主(如快走、孕妇瑜伽),避免空腹或餐后立即运动,运动中监测心率(≤120次/分钟),出现胎动异常立即停止。
药物治疗原则
经饮食运动干预后血糖仍不达标(空腹≥5.6mmol/L或餐后2小时≥8.5mmol/L),需启动药物治疗:首选胰岛素(如重组人胰岛素、门冬胰岛素),因其安全性高;二甲双胍仅在医生评估后短期使用(FDA B类药物,排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禁用磺脲类、SGLT-2抑制剂等口服药。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危孕妇需增加血糖监测频率(每日4次),孕期体重增长控制在5-9kg;低血糖风险者随身携带糖果,出现冷汗、心悸等症状立即进食15g碳水化合物并复测血糖。合并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者,需缩短血糖监测间隔(每4-6周复查HbA1c)。
(注:所有治疗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不可自行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