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多动症(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建议优先挂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发育行为科),青少年及成人可选择精神科或临床心理科。
一、儿童群体首选科室分类
1. 儿童保健科:适用于3-6岁学龄前儿童,重点评估发育里程碑完成情况,通过定期发育筛查排除营养性贫血、甲状腺功能异常等躯体问题,同步开展早期行为矫正训练。
2. 儿童发育行为科:6-12岁学龄期儿童首选,需结合课堂行为观察量表(如Rutter儿童行为问卷)和家庭环境访谈,评估注意力分散、冲动行为对学习功能的影响,排查合并对立违抗障碍等共病。
3. 儿童神经科:若存在精细运动协调障碍(如系鞋带困难)、语言表达迟缓等,需转诊至该科室,通过脑电图(EEG)和脑结构影像学(如MRI)排除脑损伤、癫痫等器质性病因。
二、青少年及成人群体科室选择
1. 青少年(13-18岁):若同时符合青少年情绪调节障碍诊断标准(如学业压力相关焦虑),可在儿科基础上联合精神科会诊,采用心理教育干预(PEP)缓解症状。
2. 成人(18岁以上):仅精神科或临床心理科适用,需完成ADHD成人量表(ASRS)自评,结合职业功能受损程度(如频繁迟到、工作失误)综合判断,避免与双相情感障碍等精神障碍混淆。
三、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 共病患者转诊:合并学习障碍(如阅读障碍)时,需由儿童发育行为科与教育科协作制定IEP(个别化教育计划);合并物质依赖者,优先精神科进行戒断干预。
2. 家庭行为管理规范:家长需在就诊前3天记录儿童注意力持续时间(如每20分钟分心次数)、冲动行为发生场景(课堂/家庭/公共场所),便于医生明确症状严重程度分级。
四、非药物干预优先原则
1. 低龄儿童(6岁以下):采用“行为契约法”(如完成任务后获得奖励贴纸)和“感觉统合训练”(触觉刷、平衡木等),通过环境结构化减少刺激源。
2. 学龄期儿童:推荐正念训练(每日10分钟呼吸冥想)和任务分解法(将作业分为20分钟单元),配合学校老师实施“正向行为强化”计划。
3. 用药安全:4岁以下儿童除非严重影响生存质量(如持续自伤行为),否则不建议使用哌甲酯等兴奋剂,成人用药需经精神科医生开具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