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母婴双方的多系统影响,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孕妇的危害
1. 增加妊娠高血压疾病风险:GDM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PIH)发生率正相关,研究显示GDM孕妇PIH发生率是非GDM的2.5-3倍,可能与胎盘缺血、血管内皮功能异常有关。年龄≥35岁的孕妇合并GDM时,该风险进一步升高。
2. 感染风险升高:高血糖环境易导致泌尿生殖道感染、胎膜早破风险增加,GDM孕妇生殖道念珠菌感染发生率较非GDM高1.8倍,感染可能进一步诱发早产。
3. 羊水过多及产后出血:GDM孕妇羊水过多发生率为10%-20%,可能与胎儿高渗性利尿有关,羊水过多增加子宫张力,易引发胎膜早破、早产;产后子宫收缩乏力风险增加,产后出血发生率升高20%。
4. 长期代谢疾病风险:GDM史是2型糖尿病的重要预测因素,有GDM史的女性未来患2型糖尿病风险增加70%,尤其是肥胖、年龄≥40岁者风险更高。
二、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危害
1. 巨大儿及难产风险:GDM孕妇胎儿巨大儿(出生体重≥4kg)发生率达15%-25%,是非GDM的2-3倍,巨大儿增加剖宫产率及肩难产风险,肩难产可能导致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锁骨骨折。
2. 新生儿低血糖及呼吸问题:新生儿出生后因母体高血糖刺激胰岛素分泌,易发生反应性低血糖,发生率约6%-10%;同时,高胰岛素血症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NRDS)风险升高,NRDS发生率是非GDM新生儿的2倍,与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合成不足有关。
3. 远期代谢疾病风险:GDM史儿童期肥胖风险增加,青少年期发生2型糖尿病的风险较普通人群高3倍,且可能伴随胰岛素抵抗、血脂异常等代谢问题。
三、特殊人群危害特点
1. 高龄孕妇(≥35岁):该人群本身妊娠并发症风险较高,合并GDM时,妊娠高血压、胎盘早剥风险叠加,需加强孕期监测频率。
2. 肥胖孕妇(BMI≥30):GDM发生率是非肥胖孕妇的2-4倍,且肥胖与GDM相互作用,进一步增加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风险,需在孕前控制体重,孕期严格管理血糖。
3. 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家族史阳性者GDM发生率增加2-3倍,且胎儿患先天性畸形风险升高,需在早孕期进行血糖筛查,加强胎儿结构超声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