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多动症(ADHD)需通过专业诊断后,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行为管理、生活方式调整等),必要时结合药物治疗,同时家庭与学校协同支持,低龄儿童(5岁以下)应避免过早用药。
一、专业诊断与评估
1. 诊断标准需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或《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标准,核心症状包括注意力不集中(如易分心、难以完成任务)、多动/冲动(如坐立不安、打断他人),且症状持续至少6个月,在家庭、学校等至少2个场景中出现,排除智力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等其他疾病。学龄前儿童(3-6岁)症状常以活动过度、情绪易激惹为主,学龄期(6-12岁)注意力缺陷更突出,需由儿童精神科医生或发育行为科医师综合评估。
2. 诊断流程需结合量表工具(如Conners儿童行为量表、CARS-R量表)、父母/教师访谈及观察,明确症状严重程度(轻度/中度/重度)。轻度症状可先通过行为干预,中重度症状需在非药物干预无效时考虑药物。
二、非药物干预措施
1. 行为与心理干预:针对注意力缺陷采用认知行为疗法(CBT),通过任务分解、自我监控训练提升专注力;针对冲动行为开展情绪调节训练(如正念呼吸练习),帮助识别情绪触发点。行为管理训练需家长参与,学习正向强化法(如表扬良好行为而非批评)、后果惩罚法(如延迟满足),建立清晰规则。
2. 家庭与学校协同:家庭需建立规律作息(固定起床/睡觉时间),减少屏幕时间(每日≤1小时),避免含咖啡因食物(如可乐、巧克力);学校可制定个体化教育计划(IEP),安排座位靠近讲台、减少课堂任务切换,允许适当起身活动。
3. 生活方式调整:均衡饮食(补充Omega-3脂肪酸、维生素B族),避免高糖高脂食物;增加运动(如每日30分钟有氧运动),促进多巴胺分泌;保证每日20-30分钟户外活动,改善注意力持续度。
三、药物治疗原则
1. 一线药物为中枢兴奋剂(如哌甲酯)和非兴奋剂(如托莫西汀),适用于中重度症状且非药物干预无效者。药物使用需严格遵循儿童年龄禁忌(如哌甲酯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常规使用),由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定期监测生长发育(身高体重)、情绪变化及副作用(如食欲下降、失眠)。
2. 女性儿童可能表现为注意力缺陷为主型(多动少),诊断时需结合性别差异调整评估策略,药物选择上需考虑其代谢特点,避免过度镇静或兴奋。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低龄儿童(5岁以下):症状可能随年龄增长自然缓解,优先通过非药物干预(如游戏化行为训练)改善,避免药物对神经发育的潜在影响。
2. 共病儿童:合并焦虑、对立违抗障碍(ODD)者,需先治疗共病,采用多学科联合干预(如心理治疗+行为干预);合并学习障碍(如阅读困难)者,需结合特殊教育资源,避免仅依赖药物。
3. 青春期儿童:需关注社交压力,药物调整需兼顾学业需求,家长需与孩子沟通用药意愿,避免隐瞒药物副作用。
4. 药物禁忌:癫痫史、严重高血压、药物过敏者禁用哌甲酯;有抽动障碍者慎用兴奋剂,优先选择托莫西汀。
综上,儿童多动症需以“诊断精准化、干预个体化”为核心,通过家庭-学校-医疗机构协同,优先非药物干预,必要时规范用药,重视长期随访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