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患者怀孕需提前控制甲状腺功能至正常范围,孕期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监测与治疗,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等药物控制病情,同时加强胎儿发育监测,以降低早产、胎儿发育异常等风险。
一、孕前准备
1. 甲状腺功能达标:将促甲状腺激素(TSH)维持在0.1~2.5mIU/L,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控制在正常参考范围内,建议备孕前3个月内完成药物调整,避免甲亢未控制状态妊娠。
2. 基础健康评估:进行心电图、心脏超声检查,排除甲亢性心脏病;检测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Graves病患者TRAb阳性可能增加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风险。
3. 高危因素排查:高龄孕妇(≥35岁)、既往流产史或早产史者需提前3个月咨询内分泌科与产科医生,评估妊娠风险。
二、孕期监测
1. 甲状腺功能指标:每2~4周复查TSH、FT3、FT4,孕早期(12周前)TSH控制目标可适当放宽至0.1~2.5mIU/L,孕中晚期维持TSH<2.5mIU/L,避免因药物过量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影响胎儿神经发育。
2. 胎儿发育监测:定期超声检查胎儿生长指标(双顶径、股骨长等),孕11~13周+6天进行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筛查,孕20~24周排查结构畸形,孕晚期加强胎心监护,关注胎儿宫内窘迫风险。
3. 甲状腺抗体动态:若TRAb持续阳性,建议孕24~28周检测胎儿甲状腺功能,通过母体TRAb经胎盘传递可能导致新生儿甲亢或甲状腺肿大,需提前干预。
三、孕期治疗
1. 药物选择:首选丙硫氧嘧啶(PTU),适用于妊娠早期(前12周)及甲状腺毒症明显者,妊娠中晚期可考虑甲巯咪唑(MMI),但需密切监测胎儿甲状腺功能;放射性碘治疗因可能影响胎儿甲状腺发育,孕期禁忌。
2. 非药物干预:严格控制碘摄入(50~100μg/d),避免食用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避免感染、过度劳累等应激因素,减少甲状腺危象诱发风险。
3. 合并症管理: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联合管理,将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空腹血糖<5.6mmol/L,避免甲亢与妊娠并发症叠加影响。
四、特殊情况应对
1. 甲亢危象处理:出现高热(>38.5℃)、心率>160次/分钟、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就医,给予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控制心率,避免使用阿司匹林(可能增加胎儿出血风险)。
2. 甲状腺功能减退:若孕期药物过量导致TSH<0.1mIU/L,需减少丙硫氧嘧啶剂量,将TSH调整至0.1~2.5mIU/L,避免甲状腺功能减退对胎儿神经智力发育的影响。
3. 早产预防:TSH>2.5mIU/L或FT4<0.9ng/dL者需提前评估早产风险,必要时使用孕激素(如17α-羟孕酮己酸酯)降低24~34周早产发生率。
五、产后管理
1. 甲状腺功能复查:产后4~6周复查TSH、FT3、FT4及TRAb,调整丙硫氧嘧啶剂量,哺乳期若需继续用药,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因MMI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甲状腺功能)。
2. 新生儿筛查:所有甲亢母亲所生新生儿均需检测TSH、FT4及TRAb,出生后24~48小时内完成首次筛查,孕母TRAb阳性者需延长随访至1岁,排除先天性甲亢。
3. 长期健康管理:建议产后6~12个月复查甲状腺功能,Graves病患者需评估甲状腺肿大程度及TRAb转阴情况,避免因产后激素波动导致甲亢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