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位素治疗甲亢(131碘治疗)常见副作用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颈部局部不适、唾液腺及眼部影响,特殊人群需额外注意风险。
一、甲状腺功能减退
发生率与时间相关性:131碘治疗后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率随随访时间延长逐渐升高,一项纳入10年以上随访数据的研究显示,治疗后1年内甲减发生率约10%~30%,5年内增至30%~60%,7年内可达60%~80%,不同研究因碘治疗剂量(如单剂量10~150mCi)、甲亢病程(新诊断/复发)存在差异。机制为放射性碘破坏甲状腺滤泡上皮细胞,导致甲状腺激素合成能力不可逆下降。
临床特点:多表现为乏力、怕冷、便秘、皮肤干燥等,严重时可诱发黏液性水肿昏迷(罕见但致命)。建议治疗后1、3、6个月及之后每6~12个月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TSH、FT3、FT4),发现TSH>10mIU/L时需评估是否启动左甲状腺素替代治疗。
二、颈部局部不适
放射性甲状腺炎:治疗后数天至2周内出现颈部肿胀、疼痛,发生率约10%~20%,可能伴随低热(<38℃),多因甲状腺组织急性炎症反应所致。超声检查可见甲状腺弥漫性肿大伴低回声区,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可缓解症状,极少数严重病例需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
暂时性甲状腺毒症加重:甲亢未控制或碘摄取率过高时,放射性碘快速破坏甲状腺组织可导致激素短时间内大量释放,表现为甲亢症状加重(心悸、手抖),通常持续1~2周,无需抗甲状腺药物干预,对症使用β受体阻滞剂即可。
三、唾液腺及黏膜影响
唾液腺损伤:131碘经唾液腺排泄率约10%~15%,可引起暂时性唾液腺炎,表现为口干、味觉异常,发生率约5%~10%,其中女性发生率高于男性(1.5:1),尤其在治疗前甲状腺摄碘率>80%的患者中更显著。建议治疗期间每日饮水≥2000ml,使用含氟漱口水预防龋齿,必要时短期使用人工唾液(如聚乙二醇)。
其他黏膜影响:少数患者可出现泪腺分泌减少(眼干),发生率约3%~8%,多在治疗后1个月内恢复,可通过人工泪液缓解眼部不适。
四、眼部症状变化
Graves病患者风险:合并Graves突眼的甲亢患者,131碘治疗后约5%~15%出现突眼加重,机制可能与甲状腺激素水平骤降诱发的免疫反应增强相关,表现为眼球突出加剧、眼睑闭合不全。治疗前需评估突眼分级(CAS分级),中重度突眼(CAS≥3级)患者建议联合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预处理,避免治疗后加重。
非Graves病患者影响:桥本甲状腺炎合并甲亢(破坏性甲状腺毒症)患者,131碘治疗后眼部症状通常无明显变化,无需额外眼部干预。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与青少年:<18岁甲亢患者优先选择甲巯咪唑或丙硫氧嘧啶,仅在药物无效且甲状腺体积<40ml、无明显突眼时考虑131碘治疗,剂量需严格按体重计算(通常0.5~1mCi/kg),治疗后需每年监测甲状腺超声排除甲状腺结节,因儿童甲状腺对辐射敏感性是成人的2~3倍,长期随访需延长至20年以上。
妊娠期及哺乳期:妊娠期甲亢禁用131碘治疗,哺乳期女性需在治疗前48小时暂停哺乳,治疗后6个月内禁止哺乳(131碘半衰期8.1天,6个月内辐射剂量已降至<10μSv,符合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哺乳期安全阈值),期间可采用丙硫氧嘧啶控制甲亢。
老年及合并基础疾病者:>60岁甲亢合并冠心病、心房颤动患者,治疗前需评估心功能(BNP>100pg/ml提示心衰风险),治疗后48小时内监测心电图,因甲减可能诱发心肌缺血加重,建议治疗后立即启动左甲状腺素(25μg/日)维持亚临床甲状腺功能正常(TSH 0.5~2mIU/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