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解质紊乱包括多种类型,需通过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明确类型及程度。非药物纠正包括调整水分及电解质摄入,根据不同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类型补充相应液体和电解质。药物纠正用于非药物效果不佳或病情严重时,不同药物针对不同紊乱有相应原则。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妊娠期女性及有基础疾病人群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各有注意事项,需谨慎调整补液速度、剂量等以避免并发症。
一、明确水电解质紊乱的类型及评估
水电解质紊乱包括钠、钾、钙、镁等电解质紊乱以及水的异常。首先需通过病史采集、临床表现(如乏力、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实验室检查(血电解质测定、血气分析等)明确具体类型及失衡程度。例如血钠测定可判断是低钠血症还是高钠血症,血钾测定可判断是低钾血症还是高钾血症等。
(一)低钠血症
1.病因:可能由胃肠道丢失(如腹泻)、肾脏丢失(如某些肾脏疾病)、皮肤丢失(如大量出汗未及时补充等)等引起。
2.评估:根据血钠浓度分为轻度(130-135mmol/L)、中度(120-129mmol/L)、重度(<120mmol/L)低钠血症,结合临床症状判断病情严重程度。
(二)高钠血症
1.病因:多因水分摄入不足、水分丢失过多(如尿崩症等)、钠摄入过多(如静脉输入过多高渗盐水等)导致。
2.评估:依据血钠浓度判断严重程度,血钠>150mmol/L为高钠血症,同时结合患者有无口渴、烦躁等症状评估。
(三)低钾血症
1.病因:常见于钾摄入不足(如长期禁食)、钾丢失过多(如呕吐、腹泻、应用排钾利尿剂等)。
2.评估:血钾浓度<3.5mmol/L可诊断为低钾血症,根据血钾降低程度及临床肌无力等表现判断病情。
(四)高钾血症
1.病因:钾摄入过多(如大量输入库存血)、钾排出减少(如肾功能不全)、细胞内钾释放增加(如严重创伤、酸中毒等)。
2.评估:血钾浓度>5.5mmol/L为高钾血症,结合心电图等检查判断有无心脏毒性等表现。
二、非药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的方法
(一)调整水分及电解质摄入
1.水的补充:对于等渗性脱水,可补充5%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溶液;低渗性脱水需补充高渗盐水;高渗性脱水则补充5%葡萄糖溶液为主。根据患者的脱水程度计算补液量,一般先补充1/2-2/3的累积损失量,再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例如成人轻度脱水需补充水分约50ml/kg,可通过口服或静脉途径补充。
2.电解质补充:
钠的补充:低钠血症时,轻度低钠可通过增加含钠食物摄入纠正,中度及重度低钠则需根据血钠deficit计算补钠量,公式为所需补钠量(mmol)=(血钠正常值-实测血钠值)×体重(kg)×0.6(女性为0.5),先补充一部分,然后根据复查血钠情况调整。
钾的补充:低钾血症时,轻者可通过多吃含钾丰富的食物,如香蕉、橙子、菠菜等;严重低钾需静脉补钾,但需注意补钾速度和浓度,一般静脉补钾浓度不超过0.3%,速度不超过20mmol/h等(但不涉及具体剂量指导)。
钙的补充:低钙血症时,可通过增加富含钙的食物摄入,如牛奶、豆制品等,严重低钙可考虑静脉补充钙剂,但需谨慎。
镁的补充:低镁血症时,可通过摄入含镁食物,如坚果、全麦制品等,严重低镁需静脉补充镁剂。
三、药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的原则
当非药物纠正效果不佳或病情严重时需考虑药物治疗。例如,高钾血症时可使用钙剂(如10%葡萄糖酸钙)拮抗钾对心脏的毒性,使用胰岛素和葡萄糖促进钾进入细胞内,使用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从而促进钾向细胞内转移等;低钾血症时可使用钾制剂补充钾,但需遵循用药原则;低钠血症严重时可能使用高渗盐水等,但药物使用需严格依据患者具体病情由医生判断选择。
四、特殊人群水电解质紊乱纠正的注意事项
(一)儿童
儿童由于其生理特点,在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时需更加谨慎。例如儿童补液速度需根据年龄调整,婴儿补液速度一般较慢,要密切监测电解质变化,因为儿童对电解质紊乱的耐受能力较差,容易出现电解质快速波动。在补钾时,儿童的肾脏功能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排钾能力有限,更要严格控制补钾速度和浓度,避免发生高钾血症等并发症。同时,儿童的水分需求与体重相关,计算补液量时要精确依据体重进行。
(二)老年人
老年人各器官功能减退,在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时要缓慢调整。例如老年人肾脏浓缩稀释功能下降,对钠、水的调节能力减弱,补钠、补水速度不宜过快,以免引起心功能不全等并发症。在使用利尿剂等药物纠正电解质紊乱时,要密切监测电解质及心、肾功能,因为老年人对药物的耐受性和反应性与年轻人不同,容易出现药物相关的电解质紊乱加重等情况。
(三)妊娠期女性
妊娠期女性水电解质紊乱的纠正需考虑胎儿的影响。例如在补充电解质时,要选择对胎儿无不良影响的方式和药物(如果需要药物治疗的话)。在补液方面,要兼顾母体和胎儿的液体平衡需求,避免补液不当对胎儿造成影响。同时,妊娠期女性的内分泌变化可能影响电解质代谢,需要更加细致地监测和调整水电解质平衡。
(四)有基础疾病人群
如患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在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时,要充分考虑肾脏的功能状态。肾脏疾病患者对钠、钾等电解质的调节能力下降,补钠、补钾需谨慎,要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补液量和补电解质的种类及剂量。例如肾功能不全患者排钾能力减弱,补钾时要严格控制,防止高钾血症发生;对于有心力衰竭的患者,补液量和补液速度的控制尤为重要,避免因补液过多过快加重心脏负担,导致心力衰竭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