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的复查频率需根据病情控制情况、治疗方案及并发症风险综合确定,通常遵循个体化原则。

对于血糖控制稳定、无并发症的患者,建议每3-6个月复查一次。复查项目包括糖化血红蛋白(反映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空腹及餐后血糖、肝肾功能、血脂、尿常规等,以评估长期控制效果及药物安全性。若血糖波动较大、调整治疗方案(如更换药物或胰岛素剂量)或出现并发症迹象(如视力模糊、手足麻木),需缩短复查间隔至1-2个月,及时调整管理策略。此外,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涵盖眼底照相、神经传导速度、尿微量白蛋白等,筛查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及肾脏病变等早期并发症。
特殊人群如妊娠期糖尿病、1型糖尿病或合并其他慢性疾病者,需遵医嘱增加复查频次。规律复查能帮助患者及时发现问题、优化治疗,对预防并发症、提高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