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子痫的处理包括一般处理(休息饮食、病情监测)、降压治疗(控制血压在130-155/80-105mmHg,用拉贝洛尔等药)、解痉治疗(用硫酸镁,监测呼吸等)、终止妊娠(根据孕周34周左右及是否成熟等决定时机,分阴道分娩和剖宫产),还需考虑高龄孕妇、有基础疾病孕妇、胎儿情况特殊孕妇等特殊人群的不同情况。
一、一般处理
1.休息与饮食:患者需充分休息,一般建议左侧卧位,以增加子宫胎盘血流灌注。饮食上应保证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摄入。对于有水肿的患者,需适当限制盐分摄入,但不主张过度限制,以免发生低钠血症。
2.病情监测:密切监测血压、蛋白尿情况,定期测量体重,观察有无头痛、眼花、上腹部不适等症状。同时,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可通过超声检查等评估胎儿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以及羊水情况等。对于孕周较小的患者,还需关注胎儿肺成熟度等情况。
二、降压治疗
1.降压目标:降压治疗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子痫、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儿并发症,但应避免血压骤降影响胎盘灌注。一般认为,血压应控制在130-155/80-105mmHg之间。
2.常用降压药物:常用的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缓释片等。拉贝洛尔是一种兼具α和β受体阻滞作用的药物,对胎儿影响较小;硝苯地平缓释片为钙通道阻滞剂,可扩张血管降低血压。
三、解痉治疗
1.硫酸镁的应用:硫酸镁是治疗先兆子痫的一线解痉药物。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阻断神经肌肉接头间的信息传导,从而松弛骨骼肌。硫酸镁给药途径可采用静脉给药或肌内注射。静脉给药首次负荷剂量为2.5-5g,用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5分钟),然后以1-2g/h的速度静脉滴注维持;肌内注射则每次2.5g,每日2-3次。用药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呼吸(呼吸频率≥16次/分钟)、膝腱反射(必须存在)和尿量(24小时尿量≥600ml或每小时≥25ml)等,防止硫酸镁中毒。
四、终止妊娠
1.终止妊娠的时机
孕周≥34周:胎儿已基本成熟,若病情持续进展,应考虑终止妊娠。可根据孕妇及胎儿情况选择阴道分娩或剖宫产。
孕周<34周:若病情稳定,可在密切监测下期待治疗,但需促胎肺成熟,常用地塞米松促进胎儿肺成熟,一般是肌内注射地塞米松5mg,每12小时1次,共4次。若病情不稳定,如出现血压持续升高、血小板进行性减少、肝肾功能恶化等情况,也需考虑终止妊娠。
2.终止妊娠的方式
阴道分娩:适用于宫颈条件成熟的患者。产程中需密切监测产妇血压、胎心等情况,积极处理产程,尽量缩短第二产程,可采用会阴侧切等助产方式。
剖宫产:对于有剖宫产指征,如胎儿窘迫、胎盘早剥等情况,或阴道分娩试产过程不顺利的患者,需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特殊人群考虑
1.高龄孕妇:高龄孕妇发生先兆子痫的风险相对较高,且孕期并发症可能更多。在治疗过程中,需更加密切监测各项指标,包括胎儿染色体情况等,因为高龄孕妇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增加。在终止妊娠的决策上,需综合评估孕妇身体状况、胎儿成熟度以及高龄相关的并发症等因素。
2.有基础疾病的孕妇:如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孕妇,治疗先兆子痫时需兼顾基础疾病的控制。例如,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在降压、解痉治疗的同时,需注意血糖的监测与控制,避免因血压波动等影响血糖水平,可根据血糖情况调整饮食或胰岛素使用等,但具体药物使用需遵循内分泌科等相关科室的指导原则。
3.胎儿情况特殊的孕妇:对于双胎妊娠等胎儿情况特殊的先兆子痫孕妇,在治疗时需更加谨慎。双胎妊娠发生先兆子痫的几率更高,病情往往更严重。在终止妊娠时机的选择上,需综合考虑两个胎儿的情况,如孕周、胎儿生长发育差异等。在分娩方式的选择上,也需根据双胎的胎位、胎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个体化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