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放疗的副作用根据受照部位、剂量及个体差异分为急性与慢性反应,主要累及皮肤、消化道、呼吸系统、造血系统及其他器官,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患者、孕妇)风险更高。
1. 皮肤及黏膜反应
1.1 皮肤损伤:分为干性与湿性反应。干性反应表现为放疗区域皮肤红斑、瘙痒、色素沉着,随累积剂量增加出现皮肤脱屑;湿性反应多见于腋窝、腹股沟等皮肤褶皱处,表现为皮肤糜烂、渗液,严重时形成溃疡,易继发感染。
1.2 黏膜损伤:口腔、食管、气管黏膜受照后出现充血、水肿、疼痛,吞咽时加重,口腔黏膜可形成溃疡影响进食;放射性食管炎患者常伴随吞咽疼痛、胸骨后烧灼感,严重时出现呕血。
2. 消化道反应
2.1 急性反应:放疗开始后1-2周出现,表现为食欲下降、恶心呕吐(与照射剂量相关,尤其是全纵隔放疗时),腹泻或便秘交替,部分患者因肠道黏膜水肿出现排便疼痛;长期照射可能导致肠道吸收功能下降,引发营养不良。
2.2 食管损伤:食管黏膜对射线敏感,放疗剂量>50Gy时约30%患者出现食管狭窄,表现为渐进性吞咽困难,需与肿瘤进展鉴别,内镜检查可见食管壁增厚、管腔狭窄。
3. 放射性肺炎
3.1 急性放射性肺炎:多发生在放疗后1-3个月,与照射体积>200ml、剂量>30Gy相关,表现为持续性干咳、活动后气短、发热(体温<38.5℃),胸部CT可见沿放疗野分布的片状模糊影。高危因素包括既往肺部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FEV1<70%预计值)、吸烟史>20年。
3.2 慢性放射性纤维化:长期随访(>6个月)可见肺功能下降,表现为限制性通气障碍,肺功能检查FEV1、DLCO降低,患者活动耐力逐渐下降,需避免感冒、吸烟等诱发因素。
4. 骨髓抑制
4.1 急性骨髓抑制:放疗后2-3周出现,以白细胞、血小板下降为主,淋巴细胞计数降低(<1.0×10/L时感染风险显著增加),严重时出现皮肤黏膜出血(如牙龈出血、瘀斑)。
4.2 特殊人群影响:老年患者(>65岁)因骨髓储备功能下降,需更密切监测血常规,放疗后血小板<50×10/L时需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5. 其他器官损伤
5.1 心脏毒性:纵隔放疗剂量>45Gy时可能诱发心包炎、心肌炎,表现为心包积液、心律失常;高血压患者放疗期间需严格控制血压(<140/90mmHg),避免加重心肌负荷。
5.2 神经系统影响:脑转移灶放疗可能出现认知功能下降(如记忆力减退),周围神经病变表现为肢体麻木、感觉异常,多见于累积剂量>60Gy的患者,需优先选择非药物干预(如物理治疗)。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儿童患者需严格控制单次放疗剂量(<1.8Gy),避免影响骨骼发育;孕妇需立即终止放疗(胚胎敏感期禁止照射>50mGy),优先选择手术或化疗;慢性肺部疾病患者(如COPD)需将肺功能维持在FEV1>60%预计值后再进行放疗,避免加重肺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