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激光手术主要适用于18周岁以上、近视度数稳定(近两年变化≤50度)、无眼部活动性疾病的患者,主流手术类型包括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全飞秒激光小切口角膜基质透镜取出术(SMILE)等,需通过严格术前检查评估角膜条件。
一、手术类型
1. 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通过飞秒激光制作角膜瓣,再用准分子激光切削基质层,适合近视度数≤1200度、散光≤600度,角膜厚度充足者,术后恢复较快(1-3天),切口较小(180度),但存在角膜瓣移位风险(运动或外力冲击时)。
2. 全飞秒激光小切口角膜基质透镜取出术(SMILE):全程飞秒激光完成,无需制作角膜瓣,切口仅2-4mm,适合近视≤1000度、散光≤500度,角膜形态规则者,干眼发生率更低(<5%),运动或外力冲击下角膜瓣移位风险小。
3. 表层切削类(PRK/LASEK):通过准分子激光直接切削角膜表层上皮或去除上皮后切削基质,适合角膜较薄(<480μm)、近视度数较低(≤600度)者,无角膜瓣相关风险,但恢复周期较长(1-2周),术后疼痛较明显,需佩戴绷带镜1-2周。
二、术前核心评估指标
1. 度数稳定性:近两年近视度数变化≤50度,散光≤50度,排除近视进展期可能(如青少年快速近视者需暂缓手术)。
2. 角膜结构参数:中央角膜厚度需≥480μm(SMILE要求≥500μm),角膜曲率在39-46D范围内,角膜地形图排除圆锥角膜(角膜前表面中央变薄、曲率异常)。
3. 眼部健康检查:裸眼视力≥0.1,矫正视力≥0.8;眼压正常(10-21mmHg),无活动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浸润灶)、重度干眼症(泪液分泌试验<5mm/5分钟或泪膜破裂时间<8秒)。
4. 全身基础疾病:无糖尿病(空腹血糖>7mmol/L)、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无长期服用激素类药物史(如泼尼松>10mg/日超过1个月)。
三、术后护理要点
1. 用药管理:术后第1天开始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需遵医嘱),每日4次,连续1周;人工泪液(玻璃酸钠滴眼液)每日3-4次,缓解干眼症状,避免自行更换药物。
2. 用眼防护:术后1周内避免污水入眼,洗脸时用无菌纱布遮盖眼部;1个月内避免化眼妆、游泳(尤其是泳池水)及剧烈运动(跑步、举重等),防止角膜瓣移位或感染。
3. 复查监测:术后1天、1周、1个月需复查视力、眼压及角膜形态,若出现视力突然下降(较术前下降>0.2)、眼痛加剧或红肿,需立即就诊排除角膜瓣皱褶、感染等问题。
四、风险与应对
1. 暂时性干眼(发生率15%-30%):术后3-6个月内常见,多因角膜神经末梢损伤导致泪液分泌减少,可通过人工泪液(无防腐剂型)缓解,多数随神经修复(3-6个月)逐渐恢复。
2. 眩光与光晕:夜间光线适应期(1-2周)内常见,尤其在强光下或瞳孔直径>5mm时,需避免夜间驾驶,强光环境下佩戴太阳镜,多数随角膜上皮修复(2-3周)减轻。
3. 视力回退:术后1-3个月可能出现度数反弹(<50度多为生理性),若超过50度需排查术前检查遗漏的角膜厚度异常(如术前低估),必要时补充配镜或二次手术。
4. 角膜瓣问题(仅LASIK发生):如瓣移位(发生率<1%),多因术后揉眼、外力撞击导致,需立即手术复位,未及时处理可能引发视力下降。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年龄限制:18周岁以下不建议手术,眼球发育未稳定(眼轴仍可能增长),近视度数波动大,术后易出现矫正视力不足。
2. 孕期及哺乳期女性:孕期激素水平波动影响角膜修复,哺乳期女性泪液分泌受泌乳素影响,建议产后6个月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3. 高度近视合并角膜病变者:近视>1200度或角膜厚度<480μm者,优先考虑ICL晶体植入术(有晶状体眼人工晶体),但需排除晶体混浊、前房过浅(<2.8mm)。
4. 糖尿病患者:需空腹血糖控制<7mmol/L,糖化血红蛋白<7%,避免高血糖导致的角膜感染风险,建议内分泌科评估后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