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与弱视的区分一般包括发病原因、视力矫正效果、发病年龄、眼部结构、危害程度等方面。

1、发病原因
近视多因用眼习惯不佳眼轴变长等因素,导致光线聚焦在视网膜前方,属于屈光不正问题,受后天环境影响较大。弱视则是视觉发育期内,因斜视屈光参差形觉剥夺等因素,导致视觉功能发育异常,属于视功能障碍。
2、视力矫正效果
近视患者通过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视力能够矫正到正常标准,视物可恢复清晰。弱视患者即便佩戴眼镜,矫正后的视力也无法达到同年龄段的正常水平,配镜无法改善核心的视功能问题。
3、发病年龄
近视可发生在任何年龄段,青少年儿童因用眼需求大且眼部发育未成熟,是高发人群,后天成年后也可能因用眼不当出现近视。弱视的发病多集中在儿童视觉发育期,一般在十二周岁之前,成年后极少新发。
4、眼部结构
近视患者的眼部结构无器质性病变,视网膜视神经等组织发育正常,仅屈光系统的调节出现异常。弱视患者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但视皮层功能发育存在缺陷,导致双眼或单眼的视功能受损。
5、危害程度
近视若度数加深发展为高度近视,会增加眼部并发症风险,但矫正后不影响正常视物和生活。弱视若未在发育期及时干预,会导致终身视力低下,还可能引发斜视立体视觉缺失,影响视物判断和日常行动。
若发现儿童视物模糊歪头看物,或视力矫正后仍达不到正常水平,需及时到眼科做全面检查,区分近视与弱视并尽早干预,避免错过弱视最佳治疗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