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的复查频率需根据治疗阶段和病情变化调整,通常分为强化治疗期、继续治疗期及治愈后随访三个阶段。

在强化治疗期(前2个月),因药物剂量大、不良反应风险高,需每2-4周复查一次血常规、肝肾功能及痰结核菌检查,监测药物副作用及治疗效果。进入继续治疗期(第3-6个月)后,药物剂量调整且病情趋于稳定,复查间隔可延长至4-6周,重点评估痰菌转阴情况及胸部影像学改善。若痰菌持续阴性且症状缓解,可逐步延长至每2-3个月复查一次,直至完成6-9个月的标准疗程。
治愈后需定期随访,前2年每6个月复查一次胸部CT及痰检,监测复发;2年后若无异常可改为每年一次。若治疗期间出现耐药、合并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或出现咯血、胸痛等症状,需缩短复查间隔至1-2周。患者应严格遵医嘱复查,不可自行停药或延长间隔,以免延误病情。



